海洋划界方法论

 2022-06-28 11:06

论文总字数:21631字

摘 要

回顾海洋划界法的发展过程 ,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划界标准的争论。距离标准和自然延伸标准,这两种标准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海洋划界方法论”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得等距离中间线法所代表的距离标准在海洋划界方法中的地位日渐重要,这对我国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来说绝算不上什么好消息,笔者并不是一个自然延伸消亡论者,并对这种论调表示反对,但鉴于国际法院近年来对距离标准的推崇,尤其是海洋划界方法论的正式提出,我国东海划界的主张在国际法院得到支持可能性也变得越来越小。自然延伸是中国在东海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主要的权利基础,这与日本的距离标准产生碰撞,使得采用(临时) 等距离线出现障碍。通过分析在当前国际海洋划界规则中的地位,中国不宜将争议提交任何裁判机构。

关键词: 海洋划界方法论 等距离原则 公平原则 东海大陆架

ABSTRACT

In review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maritime delimitation law, there are always two different demarcation criteria. There is a certain degree of tension between the standards and the natural extension standards. It is not a good news for China to safeguard its claims in the East China Sea that the concept of "marine delimitation methodology" makes the distance standard represented by the equidistance intermediate line method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 the maritime demarcation method. The Natural Prolongation is the main basis for China's claim to the continental shelf beyond 200 nautical miles in the East China Sea, however, this principle is conflict with Japan’s distance standard, thus leading to an obstacle to the adoption of (temporary) equidistance line. By analyzing the existing maritime delimitation rules and its development trend, it is unreasonable for China to submit disputes to any international courts or tribunals.

Keywords: Delimitation Methodology; Equidistance-middle Line;Equity Principle; Continental Shelf of the East China Sea

目 录

摘 要 II

ABSTRACT II

一、海洋划界方法论概述 2

(一)等距离中间线 2

1.等距离中间线的概念及由来 2

2.等距离中间线在海洋划界方法中的地位变迁 2

(二)公平原则 2

1.海洋划界公平原则的成文法内涵演变 2

2.国际法院判例里的公平原则内涵变迁 2

3.公平原则对具体划界方法的缓和 2

二、对海洋划界方法论的检视 2

(一)被“摒弃”的自然延伸方法 2

1.自然延伸方法在国际海洋划界中地位的变迁 2

2.自然延伸衰落的原因——以“利比亚诉马耳他案”为例 2

(二)单一海洋划界——被混淆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 2

1.大陆架制度和专属经济区制度发展历史之梳理 2

2. 大陆架缺失并不必然会损害专属经济区权利的完整性 2

三、对我国东海划界的思考 2

(一)东海问题概述 2

1.东海的自然地理条件 2

2.中日划界争端梳理 2

(二)划界争议问题归纳 2

1. 中日划界标准之争——等距离标准和自然延伸原则 2

2.基线问题和领土争端 2

(三)海洋划界方法论对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影响 2

1.将东海划界案提交国际法院可能得到的判决结果分析 2

2.中国立场下的划界方法的确定 2

四、结语 2

参考文献 2

致 谢 2

一、海洋划界方法论概述

在2009年“罗马尼亚诉乌克兰黑海划界案”(Romanian v. Ukraine)中,国际法院首次提出了“海洋划界方法论”(delimitation methodology)这一概念,将海洋划界分为三个步骤,即国际法院在划界过程中,按照确定的三项步骤或阶段进行,最终得到公平的结果:“(1)建立一个临时的等距线;(2)评估相关情况的存在和影响,以及是否有调整对临时等距离线的需要;(3)应用比率失调的标准测试(修改)等距线。”[1] 海洋划界方法论由合乎几何学的临时分界线、相关因素和成比率检验这三部分构成,而相关因素和成比率明显是对海洋划界方法中公平原则的反映,根据国际法院的表述,相关因素和成比率与其说是一项与第一步并列的划界方法,还不如说是对第一步,也就是等距离中间线原则的检验。也就是说2009年国际法院提出的海洋划界方法论实际上已经将公平原则置于对等距离中间线原则补充、修正的地位上。无论国际法院提出这一概念的初衷是什么,但是造成的实际影响确实如此。尤其是在2014年的“秘鲁诉智利海洋划界案”中,国际法院重申了海洋划界方法论的国际习惯法地位。[2]

(一)等距离中间线

等距离中间线与其说是一项原则,不如说是一种具体的划界方法,这个方法虽然在国际海洋划界中经常被采用,却并不是一项国际海洋划界的原则,遑论具有强制性的国际法规则。但正如国际法院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中所言:“因为等距离(或者中间线)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此来划界的确非常方便,并且在很多情况下确实是需要使用这项方法来划界。但仅仅通过这些因素,远远不能说明这种方法已经成为了一项国际法规则,等距离中间线法并不是国际海洋划界案件中各方都必须履行的义务,不是强制性的习惯法规则。”

1.等距离中间线的概念及由来

等距离线 (equidistance-middle line)法,又称中间线法,是划分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的常用方法,一般适用于有关国家间的海岸线长度几乎相等或相近似,又无岛屿、海沟等特殊地形的划界海域。[3]等距离中间线划界法的正式国际法渊源始于 1958 年《大陆架公约》第 6 条:“对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之间的大陆架划界,倘若当事国之间不存在协议,除了存在特殊情形应当另行划界以外,以每一点均与被测算当事国领海宽度之基线上最近各点距离相等之中间线或者与被测算当事国领海宽度之基线上最近各点距离相等的等距离线所确定。” 简单地说,等距离中间线方法就像是拿圆规画圆,重叠的部分大家平分。这种方法的确简单实用,但是它的确还远远没有成为一项国际海洋法划界的中具有强制力的国际习惯法规则。不仅仅是因为《大陆架公约》的缔约国较少,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订也意味着当在同为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条约内容发生冲突时,如无情况,根据新约优于旧约原则,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当优先适用。因此,大陆架公约适用范围极为有限。公平原则作为国际海洋划界时所必须牢记的一个目标,时时刻刻不在影响着划界方法的发展。另外,自然延伸原则的存在,也无时无刻不对等距离中间线方法在大陆架划界中的地位提出挑战。

2.等距离中间线在海洋划界方法中的地位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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