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研究

 2023-12-28 09:12

论文总字数:13278字

摘 要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可操作性

Research on the Problem of the Difficult in Employment of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ZHAO Xue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300)

Abstract: The real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should depend, not only on the prosperity in economy, but also on the humanization of the society. Since women are considered vulnerable groups compared to men, to eliminate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will help to realize the equality between men and women, to ensure all aspects of female power and to achieve a gender fair competition in the society. Both males and females, can realize their ideals in this society. This thesis summarized different phenomena of the difficult in employment for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and found real reasons that caused these phenomena. Finally, solutions were proposed to eliminate the difficult in employment for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Key Words: Female college students,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Operability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国的高等教育已不再是所谓的“精英教育”,现在的高等教育已经是大众化的教育,每年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证实了这种转变的步伐正在加快,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背景下,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每年都有大量的大学生毕业,因而大学生就业困难就变成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大学生都是人们眼中的天之骄子,他们的工作都是“统一分配”,根本不需要走进社会去寻找工作。国家出台的大学生就业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现在对大学生的要求是,毕业后进入人才市场,自己去找工作,这种模式在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一项双向选择的模式,这就需要大学生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这就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种竞争压力,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大学生就业问题受到了社会上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在庞大的大学生的待就业群体中,相对于其他群体,女大学生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她们的就业机会,就业质量,就业待遇等问题在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矛盾中显得比较突出,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逐渐暴露无遗,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地利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浪费,因此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1. 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表现

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表现有很多,例如,在就业时遭到性别歧视,女性竞争能力不如男性,就业观念不能与时俱进,市场在对男女求职者需求比例的不同等,这些都是制约女大学生顺利找到工作的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下面我们从定义和表现两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

就业性别歧视是指在经济领域(劳动就业领域),对不同性别劳动者的区别对待,现代经济学认为,“一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价值取决于影响其边际生产率的所有供求因素,当与生产率无关的因素在劳动力市场上取得了正或负的价值时,劳动力市场上就存在歧视”[1],法律上的就业性别歧视,是指“劳动生产率条件相等或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或受雇者在就业时,仅仅由于性别差异而不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以及工资、配置、升迁、培训机会等就业安全保障的平等待遇,从而其平等就业权受到损害的现象”[2],女大学生在就业中受到了歧视并遭受损失的同时,歧视女大学生的用人单位往往也同样遭受损失[3]。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主要表现:

(一)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遭到性别歧视

因为现实生活中就业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女大学生在一开始的投递简历的环节就遭到了性别歧视。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女性在很多方面都不如男性,在获取面试机会的成功率上,男生要明显高于女生。2013年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受到过性别歧视,目前,许多大城市的女大学生比男生多,毕业生人数在2013年创历史新高,且每年众多的毕业生中,女生占48%。

我国在1999年实行了高校扩招政策,每年毕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而就业市场的岗位的增加速度没有大学毕业生增加速度快,导致劳动力供大于求,在已经竞争很激烈的就业市场,由于大多数女孩自身原因的影响(如出现阶段性暂停工作,体质、耐力和毅力方面不如男生等),使用人单位认为录用女性求职者会比录用男性求职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大,进而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就自然而然地提高对女性求职者的录用条件,甚至直接拒绝录用女性求职者[4]

(二)职业分布中对女性的歧视

由于中国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女性从事技术含量低并且劳动报酬少的工作,和男性比起来,她们的声望和社会地位明显比较低下,事实上我国女性的职业分布也是这样的,虽然我国的女性劳动参与率明显高于同等国家的水平,但是我国目前的女性就业水平依然很低,职业分布也很不均匀,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7》显示:“女性比例最低的职业依次是:第一,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第二,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女性比例最高的职业有:第一,农林牧渔劳动者;第二,商业服务人员,城镇女性就业者较为的职业是商业服务人员,占全部城镇女性就业人员的28.5%,其次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20.7%”[5],女性普遍在高技术含量相关岗位就业人数较少,而在对长相、身高要求高的职业就业人数较多[6]

(三)同工不同酬差别待遇歧视

虽然我们积极倡导男性与女性之间是平等关系,我国的劳动法对于同工同酬的定义早已有明确的阐释,但是我国女性在就业过程中还是会经常遭遇到不平等的待遇,女大学生经常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同工同酬的意思是指从事相同或类似强度的工作不是基于性别,而是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等作为标准来发放工资,男性和女性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就应该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现在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很多用人单位的固有看法是女性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劳动回报不如男性带来的回报高,即使女性和男性从事的是同样的工作,用人方也认为女性带来的效益小于男性能带来的效益,因此支付给女性的劳动报酬明显少于男性,而且支付的标准也不一样,社会主义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在招聘员工方面和以前相比具有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利,因此,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候,更愿意录用男性。即使招聘女性,用人单位也会降低劳动报酬或者增加一些录用条件,这不仅是对女性求职者的歧视,更没有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给付女性求职者劳动报酬,对女性劳动成果极大的剥削。女大学生和男生一样,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也能从事一般的脑力劳动,为什么女大学生会遇到性别歧视而男性没有,这是对女性及其不尊重的行为。

在如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就业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它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或重或轻或明或暗,给女大学生的就业带来极大的影响。首先,就业性别歧视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人们形成良性的法律意识造成了负面影响;其次,就业性别歧视破坏了就业市场正常的秩序,影响了市场的运行效率;就业性别歧视造成了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由于就业性别歧视的存在,不能做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

  1. 女大学生就业难产生的原因

女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影响到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团结。因为大学毕业生难就业,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线,而且现代社会的经济竞争,直接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在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的年代,大学生就业问题就日益突出,所以,整个社会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促进女大学生的就业。

(一)社会层面因素

1.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女性进入市场前和进入市场后两个方面。首先,进入市场前,由于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许多家庭在教育投资这一方面,更愿意投资在男孩身上,因为受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男孩比女孩强的思想理念在父母的心里已经根深蒂固了,这种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父母觉得儿子才是他们的依靠,所以他们把受教育的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给儿子,这直接就导致了女性在学历层次上不如男性,进而女性在以后进入市场就业的竞争力不如男性,造成了女性就业困难的困境[7]。其次,要求女性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是我国固有的传统,社会对女性有着特定的看法,就连女性自己都无法摆脱这种角色定位,有很多的女大学生在现代文明与传统思想二者之间徘徊,对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区分不清楚,有意或无意识地将自己的事业摆在了第二位,把家庭放在了第一位,从而缺乏事业心,最终会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进入市场后,由于就业性别歧视的普遍存在,用人单位指定只招男性,或者在招聘女性的基础上附带男性没有的条件,即使招聘单位愿意雇佣女性,也是在把酬劳降低到一定程度后才雇佣的女性。

封建守旧思想在人们头脑中仍有残余,社会对女性职业的选择仍持有落后保守的观念,提供给女性从事的职业仍集中在比较传统的行业上,如教师、护士、社会工作者、服务等行业。另一方面,虽然已经有一些女性已经进入金融、保险、律师、房地产等高收入的行业,但是这些女性在庞大的女性求职者队伍中仅仅是一小部分,且女性在这些职业中往往受到性别、官僚和家庭背景方面的排斥和歧视而面临一系列问题。除此之外,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通常都是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过分夸大了女性因其特殊的体质特征而产生的负面效应,从而给予男性和女性不平等的就业待遇甚至直接拒绝录用女性,这就直接导致了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瓶颈。

2.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进程加快

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出现,与大学生就业改革的实施有着特别大的关系,我国的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经历了完全由国家分配、计划和市场相结合、完全市场化三个时期,“1985-1993年,是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中期改革方案的提出及实施时期。从1993年起,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正式进入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改革和发展时期”[8]。从1993年以后,大学生的就业不再是国家直接分配就业,而是大学生和市场存在双向选择的情况下,大学生自主择业和自主就业,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结果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可以说这是竞争机制的引入带来的结果。由完全分配到大学生自主就业,这在一定程度上繁荣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也暴露出来,特别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更为严重。这种竞争机制建立时间不久、大学生没有完全适应、市场的就业竞争机制不够完善等都是这些现象的原因,所以,要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在这一点上,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各项配套设施要更得上,为女大学生成功就业提供有效地帮助。

3.女性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客观上增加了单位的经济负担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带动下,现在的大学生就业不再是国家统一分配,而是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的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有权力选取优秀的应聘者进入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或者单位都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如何在尽可能低的成本下录取最优的人才。

女大学生刚毕业的时候,大多数都是二十几岁,再过几年,就会结婚、生育、哺乳。女性一旦结婚生孩子,就会和单位请很长时间的产假,会耽误很长的工作时间,她们所从事的工作就会很长时间无人接管,会导致人力资源短缺和断层的现象。用人单位一方面要面对这些问题,另一方面还要负担女性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所以许多用人单位在考率到这些问题后,都打出了“男士优先”的牌子,增加了女性就业的困难。

4.有关性别歧视的法律存在缺陷

很多招聘单位在录用要求中明确标识:“男性优先”或“须为男性”,用人单位就因此把女性求职者拒之门外。虽然我国有法律明确规定,男性和女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女性求职者存在就业歧视,而现实却不如人意,有关就业歧视的法律条文在现实中却缺乏可操作性,太过于笼统模糊,许多用人单位即使在招聘的时候没有拒绝女性求职者,但是在面试这一关会把大多数女性求职者排除在外,从而只录取男性求职者,这可以说是一种变相性别歧视。即使国家法律对就业平等这一方面给出了规定,但是用人单位都会很巧妙地躲过这一方面,从而造成了很多女性求职者找不到工作。

除了上述所说的我国有关就业歧视的法律可操作性不强这一问题外,还有以下的问题:当前法律对就业歧视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适用范围不够广泛。针对这一问题,应当明确规定就业歧视的法律定义,我国还没有从严格意义上出台一部关于“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这是法律方面严重不足的地方。

(二)女大学生自身因素

自身因素是影响就业的最基础条件。从专业方面来讲,女大学生的专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所学专业没有性别区分,如经济类、法律类及行政类;第二类是所学的专业具有明显女性特征,如文秘类、中文及英语;第三类是所学的专业具有很强的男性特征,如机电、工程、电子及机械类等,专业不同就业过程的难易程度便不一样”[9]。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的专业来说,性别影响因素并不大,所以就业的前景还是不错的,对于第三类,用人单位经常会只录用男性,拒绝录用女性,所以有很多优秀的女大学生不能找到工作。

相当一部分的女大学生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她们在学校期间过分追求学习成绩的优异,而忽视了对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男生相比,女生的很多方面能力远远不如男生。这种能力是以后走上社会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这些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能力、巧妙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学习的能力等。女大学生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来锻炼和提高自身的能力,这样才不会在就业的大潮中进退两难,而不仅仅是会考高分。

1.没有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

个人的价值取向决定着个人的行为,女大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由于不能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致使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屡屡受挫。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一定影响,整个社会对女性产生了一定的就业偏见。女大学生和男大学生一样,同样接受的是大学教育,但是也没有办法拜托这种长期形成的偏见。很多女大学生自身就没有自信,把自己的职业定位定在了一个较低的层次,首先形成了一种自我歧视。还有些大学生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就业观念不切实际,她们不愿意去那些条件艰苦的基层锻炼自己,拈轻怕重,喜欢坐在办公室里,喜欢选择比较轻松和稳定的工作。和男性比起来,她们往往喜欢待遇高和环境好的单位,而那些竞争性强,挑战性大的职业,她们不会去应聘,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她们缺乏一种较强的就业竞争意识,这不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对女性求职者的印象,会认为她们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享受思想严重,而且用人单位在对女大学生的选择上也会有所改变。

女大学生的就业择业观念亟需转变,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站稳脚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是当务之急。如今的社会,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数量日渐增多,而社会所提供的岗位有限,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谁能转变观念,顺应时代潮流,谁就能在就业的大军中取得先手;相反,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的观,眼高手低,不愿意做基层工作或者有些女大学生对自己的职业定位较低,缺乏自信,也不利于成功就业,所以说这两种错误的就业观念都是要不得的。

2.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背负着较重的思想包袱

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由于不能适应这个社会快速的节奏,还沉浸在舒适的象牙塔生活中,角色一时没有转变过来,在求职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心理因素就会影响着女大学生正常的求职规划。首先,在面对用人单位招聘,自卑,怯懦等一系列心理严重影响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表现,致使最终求职的失败;其次,来自身边同学的影响,有些同学找到了好工作,会形成一种攀比的现象,这样更增加了女大学生的求职压力。

  1. 高校的指导学生就业教育存在漏洞

首先,高校的就业指导仅仅停留在帮助毕业生寻找就业信息,围绕当年的毕业生的求职工作而展开,对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的理解存在偏差,片面追求高就业率,进而忽视了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真正意义。

其次,当前高校教育主要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在就业指导方面的与社会脱节现象非常严重。学校很少会去关注就业市场的动向,课程调整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就业潮流,时间久了,专业调整速度过于缓慢,白领相对过剩,蓝领相对短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严重缺乏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就日益突出。由于高校没有及时掌握就业市场需求,每年浪费在不需要的专业培养上的资源是相当骇人的。

最后,高校死板僵化的教育体制、落后的就业指导课程也给女大学生的求职带来不利的影响。高校的教育指导课程多是教授一些理论层面的知识,对于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国现有的课堂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主要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不能了解学生的真正需求是什么,这样的模式根本不利于高校就业生指导工作的开展。

  1. 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措施

现如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然而,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不是社会上某单方面的努力就可以成功的,大到国家政府,小到女大学生自己,都需要有所作为去改变这一现状,只有全社会各个阶层都采取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一)整个社会可以从通过舆论引导、经济杠杆、完善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制度着手

1.整个社会需要从总体上改变性别歧视的观念,大力宣传性别平等新观念

女性不如男性,重男轻女这些传统和落后的观念似乎在整个社会已经根深蒂固了,并且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要想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需要全体社会人员从根本上转变性别歧视的观念,自觉抵制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落后思想。努力宣传男女就业平等、树立公平竞争观念,对待女性求职者要秉持着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去评价她们的实际能力。

政府要加大对就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或改进相关大学生就业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各种就业平台,增加就业岗位,树立平等就业意识,逐步规范并严格执行用人单位的公开考试选拔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障考试的公开性,平等性。

  1. 用人单位更要转变用人观念,树立正确的用人选人观念

破除“非高学历不用”、“实践论”等不合理的选人观念,消除一些毫无根据的歧视,比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学历歧视、外貌歧视、社会关系歧视等,要用科学的选拔标准来遴选人才,按照“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原则,不能因为偏激的用人观念而埋没了人才。在舆论媒体效应方面,[10]传媒应大力宣传女性的成功事迹,对女大学生的工作能力作出公正的评价大力宣扬女性的勤奋、刻苦、善良等优点,使社会广泛认同女大学生的价值,这样才能树立起女大学生的优秀形象,整个社会对女大学生的偏见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为了确立性别平等的观念和就业公平意识要坚决地摒弃“重男轻女”等落后的观念,要倡导男女平等、男女两性共创事业并承担家庭事务的平等理念,而不是家务只有女性承担,并且站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男女平等和女大学生就业的战略意义。积极建立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加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平等理念,大力推广先进的性别文化,从思想文化领域消除对妇女歧视的不正确观念,整个社会要对女大学生就业的权利给予充分的保护,要转变家庭教育的概念和男性对女性特有的看法,为女性营造一个和谐的的文化环境,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1. 充分利用经济杠杆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女性和男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但是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在投入较少成本的同时如何获取利益的最大化,这是所有用人单位的固有本性,因为女性特有的生理特征等原因,决定了女性和男性即使在从事同一种工作时,女性带来的效益远远小于男性,所以,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就会拒绝录用女性。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女生就业难的问题,光靠舆论的呼吁与妇联等组织的维权,实际效果往往非常有限,需要政府部门参与其中,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引导和政策倾斜来解决问题。事实上,许多类型的工作男性和女性都能适应,因为男性在体质,性格方面的优势,可以更有效地完成任务,更快地产生效益,所以用人单位更喜欢雇佣男性,在这种情况下,在纳税的利率上,有关部门可以对录用女性求职者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地调整,使招募女性求职者的单位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11]。妇女在生理期,产假,不能正常工作,按照《劳动法》,他们享有基本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要负担这一项开支,这在用人单位看来是“非常不划算”,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险,把女性在这期间的工资和福利作为一个整体来解决,这样女性和男性相比就不会成为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广泛存在的女性就业歧视问题,不仅仅是某种落后陈旧的观念所致,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的结果,这种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政府有责任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促使用人单位不管是录用男性还是女性都能获得经济利益上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1. 完善法律手段、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女大学生就业

社会的的稳定需要一定的手段来维持,而法律是最强有力的手段,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为了保障女大学生顺利就业,完善法律手段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举措。没有法律手段的保障,其他的措施也不能很好地实施,尤其要完善就业歧视之法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⑴为了弥补现有法律的缺陷,并建立相关的监督机构和政策评价体系,各级政府应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切实保障女性在遭到就业性别歧视时有合法的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最后,政府在向求职者普及各种有关平等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方面负有一定的义务,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女性求职者善于用法律武器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⑵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运用各种手段来促进大学生就业,尤其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女大学生。要采取各种手段对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给予规范和约束,努力营公平的就业市场体系,法律要细化和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女性自身要努力转变传统就业角色观念,整理好心态,提高自身素质

第一,要想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了需要社会、企业、政府的转变,更需要女性求职者全面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打铁还得自身硬。

很多人认为找到工作,就可以松一口气了,于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就开始消极懈怠,殊不知“业精于勤,荒于嬉”,如果不能一直进步,终究会被这个社会淘汰,不管你是否找到工作;还有很多人认为找到工作了,就把生活的重心转移了,把很多精力放在和工作不相干的事上,工作时无精打采,这些都是要不得的。找到了工作就要认真对待,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全身心投入进去;如果一时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也不能垂头丧气,要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勇气去面对挫折与困难。现代社会就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女大学生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心态,就会产生害怕的心理,这是非常不利的。当女大学生遇到就业瓶颈时,需要树立足够的自信心,增强竞争意识,努力消除自悲心理以及心理上的自我歧视,尽自己最大努力在就业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坚定自己的信念,认为自己和男性求职者一样优秀,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要敢于竞争,克服害怕、胆小等不利于自己就业的心态,努力在求职的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价值,改变社会对女性求职者的偏见,更重要的是,女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也要与时俱进,摒弃那些不切实际的就业观念,正确定位自己,既不能定不切实际的职业要求,也不能自我贬低自己,脚踏实地地做手里的每一份工作就可以了。

第二,树立长远、发展的就业择业观。要走出非大型企业不进的就业观念误区,要脚踏实地,从基层做起,从“零”开始,要坚信只要自己肯干,能干,就一定会在社会上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积极转变自己的就业观念,主动参与市场竞争,要能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在求职的过程中,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第三,要注意礼仪举止和自身的修养。举止和礼仪是影响毕业生面试成绩的重要因素,而对于女大学生来讲,外在表现就显得尤为重要有的女生在面试的过程中,认为自己如果显示出比较柔弱的一面,会搏得面试官的同情,他们就会录用她,其实不然,她们不知道这样的故作娇弱只会让面试官心生厌恶,要知道,用人单位想要的是能吃苦耐劳,有上进心的人,而不是楚楚可怜的“公主”;有的女生甚至穿着便装,根本不重视面试,我们都知道,面试是一个非常正规的场合,穿着的随便会使求职者的第一印象分大打折扣。面试官考察的是综合能力,真正有才华有才能,有实力的女性才会获得用人单位的赏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礼仪往往反映一个人的内在修养,因此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发展自己才是根本。在学习心理上,女大学生应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着重强化精英意识,明确每个阶段的奋斗目标,发挥自身优势,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女大学生要面对现实,在学习和实践中,切实提高基本能力、业务能力和创造能力,努力克服“高分低能”现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全面发展培养自己,提高自己在职场竞争中的身价。

(三)高校在专业培养上需要符合社会总体需要

如今的社会,已经是被科技与信息充斥的社会,劳动方式大多数已经不是以前传统的手工方式,人力逐渐被高效率的机器所代替。在这样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光靠体力劳动已经不再能适应这个社会,所以高校要加强学科建设和改革力度,学校的课程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时刻关注时代发展的动向,既要注重基础理论的学习,也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才不是所谓的“高分低能”,而是适应能力强,各种素质都全面发展的社会应用型人才。对于处于相对弱势的女大学生,学校在课程的开设上要有所区别于男生,对她们以后的就业提供一定的帮助。

学术型和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并重,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和经验。比如在德国大学主要分为三类:(1)综合型大学,(2)应用技术型大学,(3)艺术学院和音乐学院,由于德国的这种培养机制比较合理,学术型人才的培养和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比例适度,防止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严重缺乏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所以德国的大学生普遍就业率比较高,这种做法值得我们深思。比如在对外贸易方面,市场对女大学生的需求较多,在这方面学校可以开设一些专业的课程帮助有兴趣的女大学生提高技能[12]

从大的方面来说,当前的就业形势严峻是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存在的现实土壤。调查显示,就业市场求职者多,岗位有限,供大于求,这也增加了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在这一点上,国家要加强宏观调控,多增加就业机会,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援助。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运用各种手段对市场中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进行大力整治,只有这样,就业环境才会得以优化,性别歧视现象在就业过程中才会得到一定改善。中国政府要在法律层面制定一部明确的反就业性别歧视法,让反就业歧视有法可依,其次,要设置专门机构来处理有关就业性别歧视案件,让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无处藏身。不仅政府要有所作为,社会和女性求职者要一起努力,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任人唯才、平等竞争的良好风气。一个社会要想真正实现发达,不仅要在经济上繁荣昌盛,更应该是富于人性化的社会,要想把整个社会发展成平等、人性化的社会,就要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女性各方面的权力,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能在这个社会中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要想彻底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国家、社会、企业、高校和女性自身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坚信,只要消除了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我们会发掘更多优秀的女性求职者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经济也将更加发达,整个社会也会呈现出一片新气象。

参考文献

[1] 夏晖.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及其法律规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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