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性质与功能——从基督教的观点看

 2023-12-28 09:12

论文总字数:7345字

摘 要

宗教的功能是把双刃剑,既有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团结、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调适人们心理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危害社会安定团结、分裂民族等消极作用。因此我们要辩证客观地看待宗教,防止片面性。积极地引导宗教与我国的社会主义相适应,推动我国社会发展。

关键词:宗教,功能,民族,社会主义

The nature and functions of religion

Shen Ping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 Huai’an, Jiangsu, 223300)

Abstract: The functions of religion is a double-edged sword. Existing coordination between all sectors of society, promot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unity, promoting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positive role of psychological adjustment. But also endanger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unity, ethnic separatism and other negative effects. So we should dialectically objectively look at religion to prevent one-sidedness. Actively guiding religions to adapt themselves to socialism in our country, and promoting China"s social development.

Keywords: Religion,functions,nation,socialism

宗教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存在的文化现象具有普遍性,从古至今,从西方到中方,都存在宗教。如何看待宗教之性质与功能也是见仁见智。

本文主要从基督教的角度探讨了宗教的性质和功能。

一、宗教的性质

宗教起源于对自然的无知、畏惧和依赖,产生于对社会不平等、社会压迫、阶级压迫的反抗。其本质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反映,是“颠倒的世界观”,是一种信仰。所谓信仰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真诚地相信并把自己的生存依赖于此种诚信。通过基督教起源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一点。基督教起源于公元一世纪中叶的巴勒斯坦,是广大下层群众在绝望的现实斗争中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是人们渴望生存的一种信仰。正如恩格斯所说:“它是被压迫者的运动,它最初是奴隶和被释放的奴隶、穷人和无权者、被罗马征服或驱散的人们的宗教”,这也体现出了宗教的性质。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传入之时与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制度或多或少会产生分歧和冲突。辩证客观地看待宗教就显得尤为重要。就如基督教在19世纪中国门户大开之时传入,西方传教士纷纷来到中国,在中国热衷办学,传播宗教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与中国传统教育中的儒学经典相违背,引发文化教育上的冲突,致使民间涌现反洋教宣传,抨击基督教为“并端邪说”。

当时,只要提到宗教,人们脑海中都会立即闪现出马克思的一句名言:“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即宗教对人民是有害的。可见这句话当时在我国流传之广,影响之深。同时这句话也反映了那个时代人们对待宗教是持否定态度的,多数人甚至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一些教徒。其实当时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个观点看作成宗教的本质,是很片面的,因为这种观点不仅看待宗教的眼光非常狭隘,而且认为宗教的功能是单一的,是虚幻的,忽略了马克思所处的那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特定的政治斗争角度,并不是马克思对宗教的全面的否定批判。

马克思关于宗教,最为核心的观点是认为宗教的起源及其特质,都和一定的社会状况和历史发展联系在一起,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就是说宗教这样一个社会意识的存在和发展,是由不同时期、民族和社会现实的生活状况决定的。所以,人们对于宗教的理解,也应该顺应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发展,尤其是跟随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当然基督教也不例外。

如今,无论在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都有基督教的踪迹。无论是遥远的原始社会还是此时的现代社会,基督教一直都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至今不但没有消失,信徒依旧遍布全世界。

在如今这样的现代社会,基督教为什么还有如此的生命力?托马斯.奥戴认为:“没用功能的东西便不再存在,这是功能理论的公理,既然宗教从古至今都一直存在着,显然它具有一方面甚至是一系列的功能。” [1]存在即合理,这说明基督教在社会中必然有一定的作用,扮演着特定的角色。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要一分为二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有双重性,基督教的功能也不例外,分为积极的作用和消极的作用,需要我们用实事求是、辩证客观的态度来对待。

二、宗教功能的积极方面

“凡能增进所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使社会各部分趋于和谐一致,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功能均为正功能”。[2]这里的正功能指的就是宗教对社会所产生的积极的作用。

而作为宗教之一,宗教的功能基督教也基本如此。基督教的主要积极功能有: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社会认同功能、整合功能、行为规范功能、道德教化功能、行为调节和心理调适功能、美感功能等。

(一)整合功能

整合作用,即是共同的目的高于个人的目的,一个群体(或一个社会)必须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宗教为共享的价值和目标提供一种非理性的解释,并且经过通过仪式周而复始地来巩固共同的感情,从而促使社会的稳定。[3]换句话来说,宗教通过对集体的共同目标和价值神圣化,并给出比较合理的人们能够接受的解释,使个人对集体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个人的目标愿望必须服从社会共同目标,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样便将没有秩序的单个人团结起来,组成了一个有凝聚力、稳定的社会团体。即宗教的整合功能。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宗教不仅可以超越国家与民族的界限,将不同国家或民族的人们团结起来,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往,甚至还可以超越时空的阻碍,且能使不同时代的人也能够达成共识。比如,我国的佛教信徒就有很多。这些信徒愿望并同时祈祷着和平,就海峡两岸民心的凝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海峡两岸的佛教教徒同拜一尊佛,通过如妈祖祭祀活动、法门寺佛指舍利赴台等形式各样的宗教活动,打开海峡两岸十多年的阻隔,增进了海峡两岸人民的交往。在交流过程中,使得两岸人民萌生同宗同祖之感,进而可以促进我国的和平统一大业。除此之外,有一些基督教人士游走各方,只为传播爱与和平。这些基督教人士在传播基督教教义的同时,密切与不同民族或地区人民群众之间的交往。

由此可见,宗教的整合功能的力量是巨大的,是不容忽视的。

(二)社会的控制功能

所谓社会控制,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力量,运用包括法律、道德、宗教等手段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群众之间以及群众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来维持社会的稳定发展与和谐秩序。其中,宗教作为社会控制的途径之一,它能运用宗教信仰、情感、仪式等手段,特别是合理化的解释苦难的存在,将这个存在归结到个人行为的结果,从而运用教规戒律来约束与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对其社会或团体成员进行有益的控制。其中,由于遵守教规戒律的这个约束力来自于神,所以人们遵守教规戒律的自觉程度要远远强于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自觉程度,于是越是虔诚的教徒,自觉程度越高。如果违背了教规,也就是违背了神的旨意,将不受神的喜悦,严重的还要受到各自宗教教规戒律的惩罚,这样便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混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团结,给人们带来苦难等等的一些反社会力量,于是达到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例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是我们熟悉的世界上发展成熟的三大宗教,虽然各自的教义戒律、经典等并不相同,可是,无论是基督教的“摩西十诫”、“爱上帝爱人如己”、“爱国爱教”,佛教的“因果报应”、“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还是伊斯兰教按《古兰经》指导规定的道德行为规范,都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劝人积极向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这些都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和利益冲突,对社会的安定和谐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上的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与此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有些人被欲望冲昏头脑,腐败、以权谋私等等问题都逐渐滋生蔓延。而同时,在基督教信仰中有一个基本信念:“原罪”。将罪理解成为人一切的开始,原罪和悔改是人一切尘世活动的前提。人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同时施以善行就能够和上帝和解,回到主的身边得到可靠的幸福保证。这样的一个信念就使得人在做事的时候,注意思考自己的行为是否有罪,是否有失偏颇。这其中还包含了一个原则,即所有人都是自由的个体,都有自由的意志,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但是这种自由不是无所顾忌、任意妄为的自由,而是有法度、有限度的自由。因此“原罪”一定程度上是讲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在宗教看来,无论是过去的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还是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或是社会主义社会,都不是十全十美、没有任何缺陷的,都存在着各种各样复杂难解的社会问题。所以一般来说,宗教要改变的是我们个人,而非我们的社会,改变的是我们个人的行为、心灵,而非社会的制度缺陷。基督教的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待我最小的兄弟中的一位,就等于这样对我了”,实际上就是通过对主的信仰,来约束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伤害行为。因为,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人与上帝的关系为尺度的,上帝在人与他人之间,伤害他人就是在伤害主耶稣。这种信仰,即是一种控制的功能。

(三)经济功能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它的内在重心就是宗教崇拜活动,所以它必须为其专门的崇拜活动建造各种设施和开展各种事业。宗教可以利用教义中的积极因素引导信教徒们投身经济建设。我国各宗教教义中都有提倡经商和发展经济以及经济论思想的论述,这些思想都成为信教徒们参与市场经济建设的精神动力。各大宗教教义中都会提及勤奋、诚实、公正和守信等美德,这对社会经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如基督教中记载的“马太效应”的故事就有着深刻的寓意。首先,必须通过勤劳才能进入天堂,懒惰的人与天国无缘。其次,多劳多得,勤奋。“马太效应”的故事对于激励教徒勤奋工作,积极参与市场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在鼓励教徒参与经济建设的同时,宗教团体本身也发挥着自身的优势,带动信教徒走致富之路,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如宗教组织利用宗教名山大寺,古迹名胜的优势,开发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前途看好。而有的宗教组织自己办公司、办商店,获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宗教既能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得到满足,为开展宗教活动提供经济保障,又带动信教群众共同富裕,使其生活水平都有了提高,为小康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同时,宗教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就业的渠道,提供就业岗位,缓解社会的就业矛盾,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四)心理调适功能

马克思说:“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 [4]这句话反映了宗教信徒之所以如此众多,正是因为宗教满足了人们的内心需求,对信教群众起很大的心理慰藉和心理调节的作用。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压迫,心理上产生被剥夺的不平衡感,而宗教对这些事情都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使这些矛盾得到解决。如果现存的这个社会不平等,那就等到了天国之后再平等,另外,社会各种罪恶都将会在上帝末日审判时遭到报应等等,教人追求来世的幸福。除此之外,宗教主张顺从、忍耐,这样便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信徒对于不幸遭遇的心理承受能力,稳定人们的情绪,消除痛苦。

基督教中,教徒认为侮辱、迫害、不公平等现象都是叛离主耶稣的犯罪行为,他们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因此在遭受不义的对待的时候,是如顺从般地接受着。这种行为不是懦弱也不是不反抗,而是由内心中强大的无畏精神支撑,使人不暴躁、不冲动。因此,基督教中讲的忍耐,不是完全没有决断的逆来顺受,而是对正义原则的绝对坚守。坚信邪恶将会遭到审判、遭到报应。

宗教的心理调适功能正是通过一些宗教信仰,使现实生活中遭到迫害和压迫的人感受到人生的意义和尊严,对人的精神状态进行调节,调节人们内心的不平衡和被压迫的心灵,使之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通过信仰,给人们生活下去的勇气,使人们获得精神上的支撑,消除内心的痛苦,达到内心的安宁。同时宗教的心理调适功能,也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消除了心理隐患。

三、宗教功能的消极方面

人类的活动是一把双刃剑,而宗教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因此宗教的社会功能也具有双重性,不仅有积极的功能,还有消极的功能。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思想家,都曾深刻地批判过宗教的消极作用。

就宗教的政治功能来说,它总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其阶级统治的工具。其中伊斯兰教中穆斯林的戒律就已经上升到国家法律的程度。宗教还充当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扩张的工具,基督教中的传教士便是首当其冲。近代中国,随着门户大开,西方基督教传教士便以传教为目的来到中国,肆意干涉中国行政,无视法律,充当起殖民主义的侵略工具。国外政治势力将宗教视为重要的政治手段,以宗教的名义推行自己的政治意图或战略等等负面作用。

就宗教的社会控制功能,它神圣化宗教提出的社会目标,除了可以整合群众,使之团结,为这个目标共同奋斗之外,如果提出的社会目标是反对现存的该社会的,就会集中教众造成暴乱,使社会动摇和不稳定,甚至可能瓦解。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狭隘的民族主义与极端宗教主义相结合产生了严重的危害。西藏的藏独事件、乌鲁木齐发生的打砸抢烧等严重暴力事件,都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秩序和安定。

就宗教的经济功能而言,宗教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很多宗教要求信徒看淡当今的名利,控制自己的物质贪念,想方设法地抵挡欲望的诱惑。如基督教中“幸运的穷人,你们将拥有大地”,“富人进天国是多么难啊!”佛教主张来去无牵挂,道教则更是主张清心寡欲。由于宗教的中心仅仅是对人们灵魂的救赎,因此淡化了发展经济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要求,必然限制了经济的发展。

关于宗教的心理调适功能的负面作用,主要是“命中注定”、“上帝的安排”等思想的作用,教信徒们自我麻痹,使人们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公正、受到压迫等各类社会丑恶现象时,选择默默忍受,消极地接受所谓命运的安排,甚至是把幸福寄托在死后进入的天堂或者来世。不能积极地与挫折、与不公作斗争,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若是人人都这样,将会助长社会的不公平、压迫排挤的不良风气,这样也不利于改变社会的命运,不利于社会的科学发展。

除此之外,宗教对科学的发展也起了阻碍作用。意大利思想家、自然科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乔尔丹诺.布鲁诺,为了捍卫和发展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被宗教裁判所判为“异端”而活活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上。

  1. 结论

江泽民同志说,由于宗教的群众性,“宗教往往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处理的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破坏作用”。[5]因此我们要积极地引导宗教与我国的社会主义相适应。一方面应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尊重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能因为宗教存在的消极功能而采取过激的宗教政策,否则只能适得其反。另一方面,对宗教进行有力的干预与控制。反对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社会,甚至颠覆国家的活动。

所谓“社会主义现代化”,包括经济发展、市场扩大、信息发展、还包含对个人及其社会认识的进步、科技革命带来的高速功效。回首以往历史,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种进步。但现代化进程本身带来的人与人关系的疏远、社会关系矛盾尖锐、两极分化的日益严重和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问题,使得看似和谐的社会存在诸多不和谐的因素。然而,与后现代主义思潮对现代化的消极否定、反对乃至绝望不同的是,宗教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积极架构的可能。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仅凭知识和技巧并不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幸福与尊严。在我看来,释迦牟尼、摩西、耶稣对人类的贡献远超那些才智之士的成就。人类应该竭力保卫这些圣人给予我们的一切,并且将它发扬光大。”[6]因此,我们要将基督教等宗教继承和发展,与社会主义相结合,合理利用宗教的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托马斯·奥戴.宗教社会学[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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