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

 2023-11-02 03:11

论文总字数:8513字

摘 要

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立法不完善、法律责任不明确、工会缺乏独立性、救济机制的缺失等问题,致其推行效果不理想,未能发挥这一制度的应有之效,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已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应尽快完善集体合同立法,形成多层次的法律体系,保障工会独立性,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合理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劳资自治。

关键词: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完善

On the legal system of collective contract and its improvement

Pan Xiaomin

(School of Law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001)

Abstract: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collective contract system of our country, such as imperfect legislation, unclear legal responsibility, lack of independence of trade unions, lack of relief mechanism, etc. As a result, the implementation effect of this system is not ideal, and the due effect of this system has not been brought into full play. It is urgent to perfect the system of collective contract. Therefore, we should improve the legislation of collective contract as soon as possible, form a multi-level legal system, guarantee the independence of trade unions,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and at the same time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government. Building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labor autonomy.

Key Words:Collective contract; labor relation; perfection

目 录

一、集体合同制度的现实意义 1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

(二)弥补劳动法与劳动合同的不足 1

(三)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1

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问题分析 2

(一)缺少法律支持 2

(二)工会缺乏独立性 3

(三)法律责任不明确 3

(四)救济机制缺失 3

三、关于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建议 4

(一)形成多层次的集体合同制度 4

(二)保障工会的独立性 4

(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5

(四)合理发挥政府作用 6

结语 7

参考文献 8

致 谢: 9

一、集体合同制度的现实意义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或集体协约或劳资合约,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合同作为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劳资自治的重要方式,发展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创造和谐的劳动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虽然在法律上强调的是当事人平等,但是现实中用人单位往往因为其经济实力而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单个的劳动者难以与之抗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一般的劳动合同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不占优势,很难争取到更高的劳动报酬、更好的劳动条件等,因此,仅凭劳动合同来保护劳动者权益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而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社会团体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较之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更具有优势,更有利于为劳动者争取最大利益。

(二)弥补劳动法与劳动合同的不足

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利益的各项标准是最低标准,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达成高于该最低标准的条款,可以使劳动者获得更高水平的保护。《劳动法》作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全国通用的法律,对于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难以制定全国通用的标准,只能作原则性的规定,集体合同可以对此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弥补劳动法在这方面的不足。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利益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否则劳动合同的标准无效,由此可见,集体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劳动合同具有“兜底”的作用。这一规定可以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并且在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未作规定、规定不具体或规定无效的情况下,如果集体合同对此有规定,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可以对劳动合同作出补充。此外,在集体合同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后,劳动合同对于这些内容可以省略,只就一些特殊方面作出规定,可以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降低劳动合同的订立成本。[2]

(三)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集体合同制度以劳动者权益保障为基础和出发点,以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为直接目的,能够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利共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力上的悬殊集体合同通过限制用人单位的权利,对劳动者实行一定程度的倾斜保护,使其获得相对公平合理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任何法律都不可能以损害一方合法权益来保护他方的权益,所以这种倾斜保护不会导致双方的权力失衡,反而是更有利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正义的。同时,集体合同以平等协商为主要的订立途径,能够有效的从根源上减少劳动纠纷的产生,为企业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生产环境,使得企业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从长远的角度看,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有所裨益,既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企业的生产发展,并且间接地促进经济发展,助力和谐社会的创建。

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问题分析

剩余内容已隐藏,请支付后下载全文,论文总字数:8513字

您需要先支付 80元 才能查看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该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