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视野下基层环境执法的困境和对策探究

 2022-01-17 11:01

论文总字数:13631字

目 录

摘要………………………………………………………………………1

前言………………………………………………………………………3

1.基层环境执法概述……………………………………………………3

2.1立法现状………………………………………………………………………………………3

2.2内涵……………………………………………………………………………………………3

2.3增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的先进经验…………………………………………………………4

2.基层环境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4

2.1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5

2.2基层环境执法能力较低………………………………………………………………………6

2.3环境执法体制有待完善………………………………………………………………………6

2.4企业和民众环境法律意识有待提高…………………………………………………………7

3.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效能的应对措施…………………………………8

3.1完善环境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体系建设…………………………………………8

3.2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机构的执法效能…………………………………………………………8

3.3建立全方向的环境执法督查机制……………………………………………………………9

3.4提高守法意识环保意识,加强宣传教育……………………………………………………9

4.结语……………………………………………………………………10

参考文献…………………………………………………………………10

致谢………………………………………………………………………12

新时代视野下基层环境执法的困境和对策探究

纪若莹

,China

Abstract:A good eco-environment is the first step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Howeve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have occurred in recent years, such as pollution in northern China and cadmium in Guangxi, indicating that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China's environmental work. How to seek balance in economic benefit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ensure harmony and sustainability in all fields is a question that we should all consider at the moment. The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in recent years show that China is pay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However, policy guidance alone is still insufficient.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as the main means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s of utmost importance, and whether the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work can effectively deal with ecological issues. The fundamentals of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overall requirements of China's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and the status of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Through the interpretation of relevant concepts of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and the analysis of difficulties in law enforcement, we can expect to provide opinions from different angles, alleviate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and improve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efficiency.

Key words: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Environmental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新时代视野下基层环境执法的困境和对策探究

前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人民对现代文明生活的要求大大增强,对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如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间的平衡这一问题,成为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关注焦点,近年来环境保护形势迫在眉睫,环境污染案件层出不穷,生态环境破坏极为严重,逐渐逼近我国当前环境承载能力的上限,典型的如华北霾污染、广西龙江镉污染等,这表明我国的环境建设工作仍有不足。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当下频频发生的各类环境问题无疑是重中之重,而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环境执法工作能否有效实施,究查污染主体应当的责任,缓解生态资源压力。

1.基层环境执法概述

1.1立法现状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众诉求,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现代生活愈来愈高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维护生态环境是与改善民生和谐统一的,二者并不冲突。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问题,从1989年颁布的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环境方面的立法《中国环境保护法》,到2018年生效的多部环保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等,都表明了环境保护是我国长期坚持并重点关注的一项基本国策。[1]特别是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这一理念,初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五位一体的新高度。

十九大也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久发展计划,第一次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与“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一并上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为此,必须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要求,建设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指导环境管理事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待自然资源,以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些论断与主张不仅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保驾护航,而且集中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我党针对未来美丽中国建设的创新的部署和要求,从大方向上指引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迈步向前。[2]

1.2内涵

环境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手段对环境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环境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环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进行其它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环境执法有环境行政许可、现场监测监察、限期内管理、“三同时”等多种手段。[3]环境执法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基石,是环境管理的第一手段和最有力的法制手段,如何能够有效提升环境执法效能,重点在于基层环境执法能力的强弱,如果基层环保执法部门的执法效力不能得到实际的加强,执法能力就会大打折扣,按照新的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环境审批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市)区一级环保部门,县(市)区环保部门在短时间内承接的任务急剧增加,使得新法的贯彻落实在县(市)区一级容易出现虚化和缺位的问题。

1.3增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的先进经验

综合发达国家的经验分析,增强环境执法能力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系统的环境法律体系,美国、日本这些环境保护工作较为突出的国家,环境方面立法规定细致完善,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覆盖面极为广泛,比如在罚款方面,美国有着相当科学细致的规定,《清洁空气法》中规定了联邦环保局对违法企业每日罚款上限为两万五千美元,以一年为罚款时限,最高罚款二十万美元。

第二是环境执法体制与其他部门分离开,做到依法独立。无论是日本的环境保护省还是美国的联邦环境保护局,无一例外,都是一个十分独立的管理环境事务的行政机构。美国的绿色警察执行机构拥有强制执行权,还设有独立法庭负责相关诉讼。菲律宾政府还针对环境执法工作专门拨出一定的资金保证执法能力。

第三是符合地方实际的有效的环境执法方式。执法方式也应该做到与时俱进,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执法方式能够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能力,例如荷兰环境执法的部分监督任务可以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发布给一些私人环保公司,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也是在执法方式上的创新之举,颇有借鉴意义。

第四是积极的公众参与机制,公众介入执法是监督环境部门执法、进行环保宣讲、维护环境效益的重要保障,保证了环境执法的依法合理有效。瑞典政府就采取了多种措施,如经济奖励特殊废弃物的回收或者优惠的贷款政策,以经济效益促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管理。这些先进经验对于我国的环境执法有着积极地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

本文希望对我国基层环境执法的实践现状进行解析,探究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部分对策和意见,改善基层环境执法现状,增强环境执法效能。

2.基层环境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重在环境执法,执法的高效与否,关系着城市的生态建设是否良性发展。在环保指标方面,我国甚至制定了部分比西方发达国家还要严格的环境标准,举例来说,针对水泥行业大气污染度排放限值这一尺度的限制,中国的规定较发达国家来说更为严格,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追根溯源,基层环境执法效率不高、频频受挫是是生态文明建设没有落实到实处的重要原因(参见下表)。基层环境执法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执法手段,在环境保护的第一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实际状况并非如此,实践中,基层环境执法收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执法中频频受挫,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执法队伍和执法机制的内部问题,也有来自企业民众等群体的外部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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