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制度研究

 2023-11-01 10:11

论文总字数:7952字

摘 要

当前,我国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问题上,轻刑化成为了一项主流的司法政策。我们既要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司法人员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处罚时以轻刑化为指导,同时亦要注意轻刑化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完善。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过度轻刑化

Research on the System of Light Punishment for Juvenile Delinquency

lijiajing

(School of Law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001)

Abstract:At present, light punishment becomes a mainstream judicial policy on the punishment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We should not only protect the body and mind health of minors, but also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ystem of light punishment and how to perfect it.

Key Words: juvenile delinquency; light punishment ; excessive light punishment

目 录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立法现状 1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规定 1

(二)刑罚裁量轻刑化 1

(二)刑罚执行轻刑化 2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制度存在的问题 2

(一)过度轻刑化 3

(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裁量没有明确规定 3

(三)被曲解为保护未成年犯 4

三、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制度的具体措施 4

(一)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过度轻刑罚化”的措施 4

(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裁量制度的措施 5

(三)加大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的宣传教育 6

四、总结 6

参考文献 8

致 谢: 9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立法现状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规定

按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应当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十六周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这八种罪行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年满十六周岁的人,他已经具有了相应的识别能力和控制行为的能力,他所实施的触犯刑法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而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的人,是处在一个相对刑事责任的年龄,只有满足上述八种情形的时候才负刑事责任;若没有满足上述八种情形,就不用负刑事责任。此时由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其他处罚方法处理,而非适用刑罚的处罚方法。对十四岁以下的人犯罪,刑法条文没有规定,主要考虑到十四岁以下的人年幼、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所以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人犯罪不作为犯罪进行处罚,而是用教育的手段使他们改过自新。

(二)刑罚裁量轻刑化

1.量刑的轻刑化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说明在未成年犯罪时,不论其犯罪性质如何、犯罪情节如何、犯罪目的是什么,都是得进行轻刑化处理。这也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2.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即无论未成年人犯了什么罪,应被处以何种刑罚,只要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就不能判处死刑。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具有很强的冲动性和突发性,大多数犯罪都是意气用事所引起的,并非蓄意为之,并且比较成年犯而言,未成年犯在人生观上具有较大的可塑性,改造起来相对比较容易[1],若对其执行死刑便剥夺了他们接受教育改造的机会。现代绝大多数国家刑法中都有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规定,一方面表明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是一项合理的、进步的制度,已形成潮流;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刑法与世界通例相契合。[2]

3.一般不适用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四十九条和刑法十七条这两条的规定,让一些人误会,未成年犯罪人不得适用无期徒刑。刑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同时又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要从轻、减轻处罚,因此,会让人误解为未成年人犯罪不得适用无期徒刑。但在2006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适用无期,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未成年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例。只不过一般而言,未成年犯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微;而且该司法解释也规定,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一般不得适用无期徒刑,因而未成年犯罪人也很少被判处无期徒刑。

4.一般不适用财产刑

因为对于大多数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如果大范围的适用财产刑,可能会演变成为父母承担了孩子犯罪的后果。当未成年人的家长不同意为未成年人支付罚金的时候,我们也不可以强制执行。同时,这种做法也有悖于刑罚的目的,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未成年人被判处财产刑。

(二)刑罚执行轻刑化

1.免于刑事处罚放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未成年人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比成年人多的。因为我国对未成年犯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在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这些特殊情况下,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被判处刑罚。未成年人年幼,而且没有良好的认识能力、心智不成熟,如果被判处刑罚,那么可能一生就毁了。这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照顾。

2.缓刑适用放宽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适用缓刑。因此,未成年罪犯在缓刑适用方面也是放宽的,成年罪犯在相同的条件下是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对于未成年罪犯是应当适用缓刑。

3.减刑和假释适用放宽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于未成年人的减刑假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很好的保护了未成年犯的身心健康,也保障了未成年犯罪犯的合法权益,能够促进其更好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对于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而言是有利的,毕竟其心智并不成熟,在受到社会上不好行为的影响时,很容易走歪路。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现在的孩子心智成熟度已经超出大家的想象,甚至好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心智堪比成年人。因此,未成年犯罪轻刑化制度并不是完美无瑕的,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一)过度轻刑化

在对待未成年犯罪处罚的问题上,未成年人犯罪量刑问题研究人量刑处罚的轻缓化,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就一律适用最轻的刑种、最低的量刑幅度、判处最轻的刑期,全然不考虑未成年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及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害人的权益,这种倾向同样是非常有害的,如果未成年被告人对犯罪、对刑罚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没有得到正确的刑罚矫治,其行为没有矫正前让其回归社会无异于“放虎归山”,终使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3]

2016年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预科班学生鲍嘉(化名)被虐待4个小时的案件,学校对于5个施暴者的处分是一人开除学籍、两人留校察看、两人记大过。通过这样一个案件,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人的处罚存在过度轻刑化的情况。对于未成年然犯罪之后一味的从宽处理,为了未成年犯罪人的未来考虑,可是他们并没有考虑到社会的公平性,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同时,正是因为国家对未成年人过度轻刑化的保护,学校在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之后,也会有着得过且过的态度,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着过度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心态。而也正是因为社会的这种态度,导致了未成年犯罪人缺少对刑罚的敬畏之心,他们认为在犯罪之后就算被发现也不会受到太严重的处罚,可能最多也就是被开除学籍。在这种错误的思想下,他们可能更会无所顾忌的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裁量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目前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只规定了应当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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