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媒妁形象由贵而贱的演变研究

 2022-01-20 12:01

论文总字数:12850字

目 录

1.导言………………………………………………………………4

2.媒妁的起源………………………………………………………4

3.各时期文学中的媒妁形象………………………………………5

3.1先唐文学中的媒妁——官煤为主,媒妁为贵…………………………………5

3.1.1先秦文学中的媒妁…………………………………………………5

3.1.2秦汉魏晋南北朝文学中的媒妁……………………………………6

3.2唐以后文学中的媒妁——私媒兴盛,媒妁贱化………………………………6

3.2.1唐宋文学中的媒妁…………………………………………………6

3.2.2元明清文学中的媒妁………………………………………………7

4.媒妁形象由贵而贱历史演变原因及现状………………………8

4.1历史演变原因……………………………………………………………………8

4.2现状与未来………………………………………………………………………9

参考文献……………………………………………………………10

致谢…………………………………………………………………12

文学作品中媒妁形象由贵而贱的演变研究

茅茜茜

,China

Abstract:Matchmaker, as a special image in ancient marriage customs, can always been seen in Chinese literary works. Though the matchmakers in those literary works from different times are equipped with different characters, its development follows some rules---that is from a high status to a low status. In the pre-Tang history of China, the majority of matchmakers were official matchmakers. At this period, matchmakers were highly respected, especially in pre-Qin dynasty, when matchmakers were always in a supreme status. After Tang dynasty, private matchmakers started to boost. Meanwhile, the drawbacks of matchmaking was revealed day by day, which led to the lowering of the matchmakers’ status. This essay makes an analysis of the matchmakers’ images in literary works in different periods of time and makes a preliminary study on its evolution, the cause of this situation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matchmakers.

Key words: matchmaker ; character ; origin ; evolution

  1. 导言

媒妁,是男女婚恋的中介人。在封建时代里,它们一方面发挥着成人之美的职能,一方面又连着父母之命成为制约青年男女自由婚恋的工具。随着历史的发展,媒妁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加强。但另一方面,人们对媒妁的评价则伴随着婚恋观的更新而改变,出现了由“贵之”到“贱之”的变化倾向。为何媒妁的社会影响力与社会认可度会呈现出反向增长?本文拟列举历朝文学作品中的一些媒妁形象,同时针对媒妁的缘起、发展流变、矛盾产生、现状和未来几个方面探讨一下。

2、媒妁的起源

媒妁是中国社会生活以及文化历史中一直存在且不可或缺的现象,它的出现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够顺应古代的婚姻制度及其变革,而且还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和时代前进的要求。

“媒”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西周的文献《诗经·卫风·氓》中:“匪我愆期,子无良媒。”[[1]]《毛诗序》对该篇注解时指出:“《氓》,刺时也。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华落色衰,复相弃背。或乃困而自悔,丧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风焉。美反正,刺淫泆也。”[[2]]由“宣公之时”可推知,“媒”出现最晚不晚于西周。而“礼仪消亡”、“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则又表明,在“礼崩乐坏”的前夕,有无媒人牵线搭桥,曾作为评判婚礼是否符合礼法的标准,在社会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但考虑到《诗经》反映现实的延后性,“媒”的产生可能要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我国古代关于“媒”的产生在神话故事和传说中屡见不鲜,如宋代罗泌在《路史后纪·女皇氏》所述:“太昊氏之女弟,出于承匡,生而灵,亡景亡响。少佐太昊,褥于神祈,而为女妇。正姓氏,职婚因,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则,是曰神媒。”罗苹注:“《风俗通》云,‘女娲褥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行媒始此明矣。”[[3]]媒妁为女娲所创制,毕竟只是神话传说,并没有相关的资料证实,所以这种观点遭到了否定。乌丙安先生认为:“媒的产生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大约在父权制、私有制产生时,婚媾逐渐向专偶制过渡、私有制产生时期,媒就应运而生了。”[[4]]从古到今,人类社会从上古的血缘群婚发展到对偶婚再过渡到专偶婚,一共历经了三个阶段。群婚、对偶婚,对每个个体来说,没有固定的配偶,夫妻之间不存在所谓的捆绑关系,不需要媒妁从中介入撮合。专偶婚产生后,一夫一妻制的现实,带来了社会的极大变革,婚姻开始占据特殊地位,开始变成大家慎重考虑的终身大事,这样促进婚姻的“媒妁”也就随之产生了。这种说法,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可。

细观婚姻史,就会发现随着专偶婚的出现,就有了青年男女成群结队到村外找对象的现象。各部落里的小伙子有自己的首领叫“伙子头”,姑娘也有自己的首领叫“姑娘头”。当小伙们与姑娘们集体相遇,由“伙子头”带着各个男子的信物和“姑娘头”接洽,并介绍每个信物的主人,若女子有意和其中一男子交往,她就把随身佩戴的物品交给她相中的男子。这样的习俗在我国云纳西族和缅甸若开族的近代都还流行。而男女各自首领“伙子头”与“姑娘头”实际上也就是“媒妁”的始祖。

真正带有婚姻中介性质的“媒”是父系氏族社会确立以后的产物,是其进展到一定时期的结果。伴随着对偶婚的长期实行,男性在两性中的生育作用逐渐被发现。父权制度执行以后,男性会建立许多法度来禁止女子的婚前性行为,以保证子孙在血统上的纯洁。由此,未婚女子与其他男子相接触的自由被剥夺了,而这时作为婚姻中男女双方相互联络的中间人,也就是媒人,就顺势进入了历史的序幕。这也就解释了从语言学角度“媒”的含义,“媒”字的语音与“母”字相似,都含有生育的意思在里面。《礼记.昏义》记录了上古的婚礼仪式,嫁娶必须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个步骤进行。“媒”与上层社会联姻使者扮演的角色愈来愈接近,从始至终,他们要一直往来于左右两边进行联系和交流,成为婚姻结合的中间人。当“媒”被礼仪礼法包裹起来以后,婚姻用媒,就会被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不这么做,反而会被界定为违反纲纪。

许书重《说文解字》云:“媒,谋也,谋合二姓者。妁,酌也,斟酌二姓也。”[[5]]意思就是理清男女双方的姓名、年龄以及生辰八字等,从而来验证彼此是否相合,来推动男女双方结合成夫妻。许书重的观点形象而又周全地诠释了“媒妁”这个专有名词本质上的含义。对此段若膺在《说文解字注》中对许书重批注:“谋和异类使和。”[[6]]说的简单一些,就是将彼此不同的姓氏以婚姻方式联结在一起。在许慎和段玉裁看来,媒妁就是两个异姓家族联谊的牵线人。

媒妁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独特的群体,它的构成也是极其复杂。从全局来看,媒妁可分为官媒和私媒两大类:封建王朝专门设置官媒以管理官员和平民的婚姻维系社会的安定,形成独特的官媒制度;随着历史的变迁,官媒地位逐渐下降,私媒群体日益壮大,以至于后来私媒发展成了媒妁的主体。私媒多数由妇女来担当,这就是媒妁在民间广泛被称为媒人、媒婆的原因。

3、各时期文学中的媒妁形象

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人的作用不可低估,在传统的农耕社会背景下,中国长期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人们都处于一个相对封锁的环境中,交通信息闭塞落后,百姓的各项活动都局限在家庭里面,“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7]],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隔着屏障,相互都不了解,为此就需要婚姻中介人的存在,媒妁开始牵线搭桥,互通两家消息,促成姻缘。媒妁这个行当,对封建家庭之间的消息沟通起了很大的作用。而媒妁由贵及贱的发展历程,不仅是一部生活史,也是一部文学史。文学是反应历朝历代生活的镜子,媒妁作为上千年婚姻生活中的独特角色,自然会在文学创造中有所体现。

3.1先唐文学中的媒妁——官煤为主,媒妁为贵

3.1.1先秦文学中的媒妁

最初的婚礼是从伏羲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开始的。礼作为规范社会秩序、巩固政治统治的工具,统治者当然要积极维护。媒妁作为“礼之本”的关键人物,理所当然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进而受到百姓的尊重。

自西周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变成了婚姻礼仪的一道必要程序。为了维护统治的需要,西周实行了较为严格的婚制,青年男女的婚恋都被父母、媒妁所掌控。西周初至西周中叶,周政府还特意设立了“媒氏”机构来管理百姓的婚姻。《周礼·地官·媒氏》中就指出:“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之上,皆书年月日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8]]“判”即是判合的词义,相当于媒氏是婚姻管理机关,职责就是管理百姓的婚姻。不难看出,这个朝代媒氏的权利很大,操纵着成年男女的婚姻。也体现出国家对男女婚姻的掌控和管理已步入了制度化的轨道,官媒制度由此开始发展。

《诗经》让“媒妁”第一次作为一个特定人物被记录在中国文学当中。《诗经.南风.伐柯》叙述了诗人有了中意的女子,便拜托媒人提亲这样的一件事。上文中所提到的《氓》这一篇章,就明确指出了如果男女婚恋中缺少媒妁的话,必将造成无法成婚的后果。《诗经.齐风.南山》也对这一现象加以验证:“析薪如之和,匪斧不克。娶妻之如何,匪媒不得。”[[9]]想要砍柴,斧头是不可缺的;想要娶妻,媒妁也是不可少的。诗歌以砍柴为喻,足以说明媒妁已然成为了缔结婚姻的必要前提,男女的婚配必须通过媒妁。

在先秦诸子学说与史书之中,我们发现似乎只有明媒正娶,才是合乎礼法的,受到社会家族的认可,若无媒而自相嫁娶,则会遭指责、受唾弃,乃至众叛亲离。《孟子.滕文公》曰:“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10]]《管子.形势解》说:“求夫家而不用媒,则丑耻而不信也。”[[11]]没有媒妁说合的婚姻,是会遭到世俗耻笑的。史书中有很多例子因没有媒妁,自行成婚而受到讥耻:齐湣王之子法章在莒城太史敫家避难时,和太史之女私定了终身。即使后来太史敫的女儿成为了王后,太史敫也对女儿无媒自嫁的做法感到羞耻,觉得这是败坏门风的事情,并且和女儿断绝了关系;季姬没有媒人提亲便嫁给了郐子,是让人所不齿的。这些都说明媒妁对礼法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起动无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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