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维多利亚时代背景下的福尔摩斯形象塑造

 2022-01-19 11:01

论文总字数:14511字

目 录

  1. 引言……………………………………………………………………1
  2. 福尔摩斯形象的多元性………………………………………………1

2.1经典的英伦绅士形象………………………………………………………………………1

2.2学识渊博的天才形象………………………………………………………………………2

2.3聪敏果敢的侦探形象………………………………………………………………………2

2.4科学理性的教徒形象………………………………………………………………………4

2.5残圭断璧的维纳斯形象……………………………………………………………………4

3.福尔摩斯的独特之处及个体溯源……………………………………4

3.1奇特的知识结构……………………………………………………………………………4

3.2近乎神化的侦探技能………………………………………………………………………5

3.3对侦探事业的极度热衷……………………………………………………………………6

4.福尔摩斯形象的时代溯源……………………………………………7

4.1维多利亚时代社会状况的呼唤……………………………………………………………7

4.2人道主义精神的影响………………………………………………………………………7

4.3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8

5.结语……………………………………………………………………9

参考文献…………………………………………………………………9

致谢 ……………………………………………………………………11

论维多利亚时代背景下的福尔摩斯形象塑造

杨偲璐

, China

Abstract: As a fictional detective in the novel, Sherlock Holmes was born in the Victorian era and keeps to be charismatic till today. He does appeal to readers all around the world. Based on the plot in the stories as cases in point, this article will explore the image of Sherlock Holmes from the three perspective of diversity, peculiarity, times, and will trace the root of the image of Sherlock Holmes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s personal experience and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Key words: Sherlock Holmes; the Victorian era; diversity; peculiarity; times

1引言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在侦探小说中刻画的一个人物,一个不同寻常的神探。这个形象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广大读者的狂热追捧,成为众多人心目中的“侦探范本”。1893年,在《最后一案》中,作者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在莱辛巴赫瀑布与莫里亚蒂教授打斗,溺死在水里。没想到,这位天才侦探离世的音讯传开后,在伦敦引起了轩然大波,没有人能承受这样的震惊与悲痛。伦敦的街头有许多人身戴黑袖箍,游行示威表达抗议的情绪,有人到连载福尔摩斯小说的报社一通乱砸宣泄情绪,甚至有人扬言要陷害让福尔摩斯离世的作者。一位虚拟人物的死竟引发了这样猛烈的轩然大波,这可以说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而在此后的一百多年内,人们也从未忘记过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了各种各样的版本,同时也不断被翻拍成影视剧。人们按照原著在他的住址贝克街221B建造了福尔摩斯纪念馆,纪念馆里的布置透露着浓浓的维多利亚气息。后来,他被英国著名的皇家学会颁发了荣誉研究员的头衔,在获得这样声誉的人里,他是第一个虚拟人物。长久地,尽管正统文学史对这部小说少有关心,也几乎不正眼相待,但仍然阻挡不了福尔摩斯凭借其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风靡世界各地的步伐。

2福尔摩斯形象的多元性

2.1 经典的英伦绅士形象

“绅士”一词由富有英雄气息的“骑士”一词转变而来,在17世纪中叶于英国发源,它的基础是贵族精神。《牛津大辞典》对“绅士”一词的定义是“有礼貌、有教养、举止优雅、行为得体的人”。

英国名流常常有着文明人的气质、斯文果断的体例;而穿着得体、谈吐高雅、见多识广、心地善良等一系列绅士的品质恰在福尔摩斯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至于直至今日,提起“绅士”二字,许多人都能联想到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柯南·道尔笔下诞生,并且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是一位乡绅后代,曾就读于贵族学校。他身材颀长,目光锐利,长着方正的下巴和细长的鹰钩鼻,这让他看上去沉稳而果敢。他的手指修长、洁白而有力,摆弄起化学仪器来,动作异常轻柔。他精通拳击、枪法,有男子汉的气魄;同时又能用小提琴拉出天籁之音,让他更有一层高贵的气质。他关爱老人,尊重女性,《四签名》一案中,当大家面对突如其来而惊悚可怖的死亡现场时,年迈的女管家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显得惊魂不定。福尔摩斯抚摸着老管家长满老茧的双手,温柔地安抚她,并且安排华生将女士们送到安全的地方让她们镇定下来,自己留在案发现场找寻线索。他还心地善良,有需要时并不去麻烦苏格兰场的警官,而是雇佣在伦敦街头流浪的小孩子们,替他做做简单的跑腿、找人的工作,并且付给他们高额的报酬。他淡泊名利,一心做事,这在《血字的研究》里有明确的体现。格雷格森警官和莱斯特雷德警官面对两桩杀人案毫无头绪,恳请福尔摩斯帮助破案,福尔摩斯单独发现线索、找出凶手甚至亲自将凶手抓捕归案。但当天的报纸上却这样写道:“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的知名警官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两位先生。……凶手据说是在一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先生的家中被捕的。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在这样两位导师的教诲之下,将来势必能像他们一样获得一定的成就。”[1]这段报道完全颠倒黑白,但福尔摩斯满不在乎,他享受的只是侦查和解决案件的乐趣。《四签名》的开头,福尔摩斯就自己说过“我不邀功请赏,本人姓名也不出现在刊物上。工作本身以及发现一个可以发挥我潜能的领域就是给我的最好回报。”[2]

福尔摩斯具有杰出的家庭背景,是一个受到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他的外形俊朗,气质优雅高贵,又有胆有谋、聪敏过人。不仅如此,福尔摩斯待人谦和、心地善良、不求功名,拥有高尚的品格。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确实是一个值得被读者记住的典型的英伦绅士。

2.2 学识渊博的天才形象

福尔摩斯最惊人也是最让人崇拜的地方,就是他拥有异常渊博的学识。华生曾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既定目标,一个人绝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也不会谋求这样确切的知识。只有因为一些充足的理由,才会有人肯在细微处上花费这么多的脑力。”[3]

福尔摩斯常常在杂志、期刊上发表文章,而这些文章大多彰显了他不同寻常的观察力与记忆力。如华生和福尔摩斯刚搬入贝克街221B不久后的一个早晨,在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名为《生活宝鉴》的论文。这篇文章阐明了长于观察的人通过系统而精确地观察事物,能够得到什么样收获,推理缜密而紧凑。作者在文章中写道,“一个人的手指甲……等,每一点都能使他的职业暴露无遗”,“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4]这篇文章让华生感到荒唐可笑,但福尔摩斯很快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这篇大作中的理论是相当可行的。

福尔摩斯上学时主攻化学,他第一次出现在小说中,就正在进行化学实验。不仅如此,他对当时所有的学科几乎无所不通,在诸多学科上都很有研究。他生活在伦敦城,却同时精通法语、意大利语、德语和拉丁语。他能分辨出70多种香水的味道,能一眼看出一块泥土来自伦敦城的哪条街道,甚至还能区别所有报纸上的铅字。这些知识占据了他的大脑,在他的大脑中建造成了一个“思维殿堂”,福尔摩斯只需闭上眼睛略加思索就能迅速读取需要的信息,当有需要的时候。这种超出常人认知范畴的渊博的科学知识,让福尔摩斯不管遇到多么离奇的案件,都不至于一头雾水,而能迅速找出其中的奥秘,迎刃而解。

2.3 聪敏果敢的侦探形象

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人熟知并且热爱,是以他的侦探身份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福尔摩斯一直引以为傲的是他创造了“私家咨询侦探”这一职业,并且是当时独一无二的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他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当普通人不知所措的时候,甚至当苏格兰场警官中的精英遇到困难的时候,都可以来向福尔摩斯请教。福尔摩斯以专家的身份,分析数据,发表意见。

但我们明确地知道,福尔摩斯绝非一个纸上谈兵的理论家。他有着一切侦探应有的品质,并且每一项都表现得极为出色。这些品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才能。前文已经提到福尔摩斯能够辨认烟灰、分辨香水的味道、区别报纸上的铅字,但这些未免有些理论化。在实际的侦查行动中,他的观察力在每个案子里都有体现。我们以福尔摩斯初次登场的《血字的研究》为例。福尔摩斯收到格雷格森警官的电报后,与华生一同驱车前往案发现场。但在离房子还有一百多码的时候,他就执意要下车,步行走过剩下的一段路。华生一开始并不理解他的这种做法,但很快他就发现,福尔摩斯在细细地观察:“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我真不明白我的同伴怎么从这上面辨认出脚印来的。”[5]而后他询问了两位警官来到现场的方式,表面上看他的问题与案件不着边际,其实他已经从刚刚在屋外路上的观察中发现了凶手和被害人是同乘马车而来。进入现场后,福尔摩斯对尸体做了迅速而认真的检查,而且“细致和认真的程度出人意料”。在发现墙上的血字“RACHE”后,他拿出卷尺和圆形放大镜,搜检了很久,并且细致谨慎地丈量华生根本看不出来的印记之间的间隔。而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的观察后,福尔摩斯竟出人意料地得出了一系列案子的结论: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多,正值壮年,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靴,脚与身材相比略小,抽特里奇诺波利雪茄。他和被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来。凶手脸上应当充斥着血色。[6]短时间里,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令苏格兰场的两位警官目瞪口呆。在后文中,福尔摩斯向华生解释了他是如何从观察中得出这些结论的,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福尔摩斯的结论都是正确的。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力。

二是福尔摩斯精密的推断能力。福尔摩斯解决案件的本源经过是“通过细致的剖析和揣度,观察事实,找出原因,解决案件。”[7]他不仅勤于观察,而且善于推理,从而了解以往产生的东西,同时预料到将会出现的东西。福尔摩斯和华生初次见面时,他对华生说“我可以看到您去过阿富汗”。而后来,福尔摩斯谈到了当初的想法:“你像个大夫,却有军人气质,你显然是个军医。因为你脸上的皮肤看起来很黑,但手腕的皮肤却很白,因此脸上的皮肤显然不是你原本的肤色,而是你刚从炎热的地方回来。……因此,你一定刚从阿富汗回来。”[8]而福尔摩斯用了一秒都不到的时间就想出了这么多的东西、得到了这么多的结论,这段推理使华生赞叹不已,称他是现实生活中的杜班。

三是福尔摩斯果敢的侦查能力。福尔摩斯有胆有识,这点在《最后一案》中华生曾多次提到。福尔摩斯在办案过程中,常常会因为情况有变而需要改变计划,他从不犹豫,行动力极强。比如《血字的研究》中,犯人的一位同党前来冒领戒指,他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就站起身跑进房间,几秒钟以后就穿上大衣、系好围巾准备去跟踪他,对方刚刚发出关门的声音,福尔摩斯就下了楼。《四签名》一案中也是一样,福尔摩斯亲自跟着猎狗追踪犯人逃走的路径,在他的贝克街小分队搜寻无果后,第二天清晨华生刚醒来,福尔摩斯就已经装扮好,准备亲自去下游寻找船只了。不仅如此,面对危险时,福尔摩斯也从不退缩。《绿玉皇冠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找回被恶棍乔治爵士夺走的三块绿玉,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来到他的住处打探了一番;第二天亲自登门,在被乔治爵士举棒打击之前,迅即将手枪对准对方的脑袋,让对方不得不承认罪行、交出绿玉。长篇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更是如此。他亲自冒着阴冷的大雾躲在沼泽地里,当那只凶狠、可怕的猎犬窜来时,福尔摩斯沉着冷静地用手枪一下子就打死了它,解救了亨利准男爵,也解救了长久以来被黑暗的诅咒所笼罩的巴斯克维尔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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