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股权众筹业务发展研究

 2022-01-29 07:01

论文总字数:24692字

摘 要

众筹业务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流传开来,股权众筹就是众筹中的一种。自从2011年股权众筹传入中国以来,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股权众筹对我国的传统证券业务产生了非常大的冲击,在学术界引起广泛的关注。本文通过研究股权众筹和传统证券业务的对比得出结论。论文共分为7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且指出了文章的创新点和一些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针对股权众筹的融资方式和传统证券业务的融资方式对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总结。第三部分是对股权众筹业务进行了概述,指出了股权众筹业务的特征。第四部分是对传统证券业务进行了分析,指出传统证券业务的优劣势。第五部分是通过实例来比较传统证券业务和股权融资,得出了我国的证券公司应顺应互联网金融的环境,积极开展股权众筹业务,来面对股权众筹所带来的冲击。第六部分是研究了证券公司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证券公司开展股权众筹的模式做出了假设。第七部分是结论,主要总结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并且对股权众筹平台和证券公司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于我国的股权众筹行业和传统证券业务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对于证券公司如何与股权众筹业务相结合给出了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股权众筹 传统证券业务 互联网金融

Abstract:

Crowd funding is defined as a brand new financial product spread in the worldwide, 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is one of these funding methods. As the crowd funding introduced in China from 2011,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e, 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has shocked the securities industry in China, it also attracts the attention of the academic circles. This research studies and make a comparison of the 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and the traditional security business to get the final conclusion.

This research contains 7 parts:

First part: Introduction, it shows th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this study, at the same time, it points out innovative points of the article and some disadvantages.

Second part: this part is literature review, it conclude and summarize some points from documents and articles of domestic and overseas for financing way of crowdfunding and traditional securities business.

Third part: it summarize the operation of crowd funding, and point out the distinction of it.

Forth part: Analysing the traditional security, find and state it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Fifth part: Find and use the examples to compare the equity-based crowd financing and the traditional securities business, and get the result that the enterprises of securities in our country should expand the equity-based crowd funding business to adapt to new environment, it will help them deal with the expansion of equity-based crowd funding.

Sixth part: research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business for security business enterprises, and make the assumption of 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mode for them.

Seventh part: this is the concluding part, it conclude the researches and provide some advice for the security companies and equity-based crowd funding stations.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research are studying the equity-based crowd funding industry and traditional security industry in China, based on the research, give some advice for make combination of 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business platform and traditional security business.

Key words: 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traditional securities business, Internet Finance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1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1

1.2课题创新点及不足: 1

1.2.1创新点 1

1.2.2本文的不足之处 2

第二章 文献综述 3

2.1境外成熟市场众筹的发展模式和法律制度分析 3

2.2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及相关风险分析 4

2.3众筹监管及法律制度构建 4

2.4小结 5

第三章 股权众筹与传统证券业务的比较 6

3.1股权众筹 6

3.1.1 股权众筹的基本概念 6

3.1.2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 6

3.1.3股权众筹的类型 7

3.1.4股权众筹的特点 8

3.2经纪业务概述 9

3.2.1经纪业务的特征 9

3.2.2经纪业务的功能 10

3.2.3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现状 11

3.3股权众筹和传统证券业务的优劣势 12

3.3.1股权众筹的优势 12

3.3.2股权众筹的劣势 13

3.3.3传统证券业务的优势 13

3.3.4传统证券业务的劣势 13

第四章 股权众筹与传统证券业务融资案例比较 14

4.1股权众筹:杭州推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

4.2传统证券业务:中国工商银行IPO 15

4.3 小结 15

第五章 证券行业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分析 16

5.1证券公司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必要性 16

5.1.1股权众筹和证券行业传统融资业务的差别 16

5.1.2股权众筹对于传统证券业务的意义 17

5.2证券行业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18

5.2.1“融资门户”模式 18

5.2.2“综合服务供应商”模式 18

5.2.3“综合服务供应商”模式的具体应用 19

第六章 结论 20

第一章 绪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在巨大的转型过程中,国内天使投资行业会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问,顺应互联网金融的深化发展、运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创投模式将是天使投资寻求新发展的有效渠道。对于股权众筹,我们应该把核心关注点放在创投方式的创新上,而不是仅仅关注“众筹”这种网上筹资的创新模式。相比较国外的成熟资本市场,我国的专业天使投资人数量还很少,股权众筹作为新兴的互联网创投模式,将会极大的带动国内天使投资行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股权众筹的融资方式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传统证券业务的融资方式将会受到巨大的冲击。股权众筹凭借其融资效率高、融资成本低等各方面的优势,给投资人和融资人的投融资观念带来了极大的改变。但是传统证券业务的融资方式也有其优势所在,在很多方面都是股权众筹所不能替代的。因此,本文将重点对目前股权众筹对于传统证券业务是否能够替代以及对我国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的融资方式进行研究。

1.2课题创新点及不足:

1.2.1创新点

1、研究对象属于国内新兴市场的创新模式。

2014年众筹成功接棒P2P,得到了广泛关注和飞速发展。股权众筹这种模式在国外成熟市场己运行多年,发展相对成熟,但是在国内,无论是实务界还学术界,股权众筹的还处于发展的初期,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尚未成熟,争议、风险颇多。本文侧重于对国内股权众筹风险的分析,对股权众筹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投资者风险等都做了揭示,这对于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确立股权众筹众筹监管体系,完善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研究角度新颖、内容深入。

本文就目前国内主流的股权众筹平台运营模式一一“领投 跟投”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与股权众筹一直相关的“法律风险一一非法集资问题”进行了全新视角的解读,得出股权众筹在新的监管细则下不会涉及“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问题的结论,突破了之前国内学者一般的疑虑和观点。

3、研究结果具有一定前瞻性。目前国内股权众筹的发展仍处于初期,各众筹平台也仍处于初期业务探索阶段,截至笔者定稿,业界还没有出现因众筹风险所致的平台卷款跑路或投资者遭受融资欺诈等现象,所以本文就股权众筹的潜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进而提出对《管理办法》中设定的合格投资者制度的解读及建议,这对于众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确立有一定的探索意义。

1.2.2本文的不足之处

1、国内外一些最新的股权众筹交易数据,以及各种风险下股权众筹违约风险实例的数量和占比数据难以获得,削弱了论证的有效性。

2、国内外有很多股权众筹平台,本文只选择了国外和国内几个有代表性的平台作为比较、论证,因此在全面性方面有所欠缺。

第二章 文献综述

近年来,业界就众筹进行了相关研究。众筹根据其字面意思,解释为向公众集资。邓建鹏(2014)将众筹定义为是一种项目发起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创业项目信息,为该项目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

周振国和官琴(2014)认为股权众筹切中的直接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更是迎合了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邓建鹏(2014)分别总结了实物回报类众筹和股权回报类众筹的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存在的法律风险。其中指出股权众筹可能会涉及“非法发行证券”与“集资诈骗罪”。杨东(2014)基于对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体系的考量,认为中国式股权众筹实质上是一种私募融资行为。

归纳起来,可以说众筹模式结合了微型金融、信息技术和社交网络,是金融服务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而股权众筹作为众筹模式中备受争议和关注的一类,更是创新与风险并存。股权众筹对于现行证券法等法律制度及相关监管部门、中小微企业的初创业者、投资者等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国内关于众筹模式的研究可主要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境外成熟市场众筹的发展模式及相关法律制度分析;第二,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发展模式以及在现行证券法律法规下的风险研究;第三,国内基于众筹模式的监管政策及法律制度体系构建问题的研究。

2.1境外成熟市场众筹的发展模式和法律制度分析

众筹作为舶来品,在境外成熟市场已经发展多年,运营机制和相关法律制度相对完善。Shahrokh Sheik(2013)总结了美国的众筹发展模式,将美国的众筹模式分为捐赠性众筹(Donation-based Crowdfunding)和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两种,并指出股权众筹投资者是出于单纯的资本增加的目的而为初创企业注资。徐潇(2014)以Wefunder和AngelList作为海外股权众筹平台的代表,介绍了这些成熟市场平台在投资资金的平台管理方面的运作形式。其中Wefunder是以独立基金形式入股创业公司为特色;而AngelList主要是以帮助创业者和投资人双方生成相关融资所需的法律文件,对交易本身涉入不深为特色。对于境外成熟市场众筹法律制度的分析研究主要是对美国(JOBS法案》的研究。其中,《法案》中对于股权众筹的豁免发行规定,尤为关注。顾晨(2014) 认为(JOBS法案》中关于股权众筹豁免的规定,方便了初创企业低成本发行小额股票进行融资的需求。但同时也指出这些规定过于笼统,难以满足实践操作和监管执法的具体需要,有改进的空问。

2.2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及相关风险分析

2013年以来,众筹在国内的发展可谓神速。从最初的美微传媒在淘宝网上向公众公开售卖股票开始,国内迅速涌现出以天使汇、大家投为代表的一大批众筹网站。杨东和苏伦嘎(2014)以三个在我国影响较大的股权众筹平台——创投圈、天使汇、大家投为对象研究股权众筹平台在我国的运营模式,并得出以下相关结论:(1)成功融资的众筹项目多为高新科技行业。(2)众筹平台目前的主要业务是搭建连接投资者和通过平台筛选和审核的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渠道。主要的平台投资模式为“快速合投”与“领投 跟投”两种。(3)关于平台资金管理方面,众筹平台一般先将融资资金托管给银行等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再分批交给融资方。

从目前的股权众筹平台运营流程来看,实际运行过程中潜在着大量的风险。李小平、梁俊景(2014)认为在现行法律体系框架内,众筹融资者、投资人和平台三方均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风险主要包括:1、融资者涉嫌集资诈骗的风险;2、众筹平台的运营风险;3、投资人面临的风险。不过,也有学者对股权众筹触及非法集资的看法持反对观点,如李小平、梁俊景(2014)就认为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投资者往往面临着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风险以及项目失败和欺诈风险等。徐骁睿(2014)认为众筹主要借助互联网实现,投资者十分分散,众筹投资者缺乏搜集和获取企业信息的能力,所以面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会很大。不仅如此,投资者还面临这巨大的欺诈风险。陆晖(2014)也总结出了投资者会面临的诸如股东退出机制不畅、公司大股东利用

控股地位侵害小股东利益以及公司持续亏损等投资风险。此外,众筹平台在实际运营中也存在着风险。关于这一方面,彭冰(2014)认为,融资方可能会为了融资诈骗而虚构项目材料,如果平台的项目审核存在漏洞,则平台极有可能面临运营风险。杨东和刘翔(2014)认为目前平台方普遍采用的“领投 跟投”的投资方式潜在有领投人与融资方串谋诈骗的风险,也容易引发投资者的“羊群效应”。

2.3众筹监管及法律制度构建

众筹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由于自身特有的运营机制会导致出现很多问题,最多的是会触及法律红线,引发创业者自身、众筹平台以及投资者的风险。因此,如何强化对众筹的监管、行业自律,以及如何完善、改进当前的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众筹模式,尤其是股权众筹的合法性做一个规定,以及如何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保护众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体系,这些应该是当下关注的重点。关于众筹的监管和法律制度构建问题,国内学者也做了相关的研究分析,总得说来,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借鉴((JOBS法案》,修改现有证券法;(2)强化投资者保护;(3)明确众筹平台的监管。彭冰(2014)认为在传统证券法框架下,我国股权众筹只能通过私募的方式展开,基于此,建议设置股权众筹豁免模式。并对此相应的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建议。杨东和刘翔(2014)认为应该细化股权众筹投资者的分类并明确其投资权限,完善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另外,关于众筹平台,朱玲(2014)认为众筹平台本身从事证券经纪,承担着承销商的角色,具有线上交易所的性质,建议采用核准制设立将其纳入证监会的监管。

2.4小结

通过相关文献的搜集和整理,笔者发现目前国内大部门关于股权众筹的研究都集中在我国股权众筹的非法集资风险分析、现存股权众筹平台运营模式介绍以及我国股权众筹法律制度的构建这三个方面。而缺少从监管的视角去对股权众筹所涉及到投资者、众筹平台运营等风险的深入分析,以及对构建众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系统化建议。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基于监管的视角,分析股权众筹在现行法律制度体系下的风险。并以此风险揭示为基础,提出法律监管和自律规则适当性的修改、制定。

第三章 股权众筹与传统证券业务的比较

3.1股权众筹

3.1.1 股权众筹的基本概念

众筹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由迈克尔•萨利文提出,英文是“Crowd funding”,传到中国后被翻译为群众集资,简称众筹。众筹是指人们利用互联网来募集资金,对某个人或者组织的项目进行投资,是一种集体性行为。互联网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带给人们的一种比较新的金融工具。

众筹传入中国后,引发人们的热议,我国将互联网众筹分成四种形式,分别是捐赠型、奖励型、债券型和股权型。捐赠型和奖励型一般是指那些投资目的为公益性质,通过融资来支持筹资人的创意和项目,这两种众筹大多不要求项目的直接回报,因此国内外学者对这两种众筹研究不多。债券型众筹和股权型众筹则是更加直接的通过投资来获取更多的资本收益,这两种众筹通过投资一些初创的企业,用以换取这些企业的债权和股权,以期在将来获得回报。

本文所研究的股权众筹是互联网众筹的一种,投资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人一般是处于初创期或者首轮融资阶段的企业,融资人用公司的股权换取投资人的资金。

3.1.2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

股权众筹最早出现在国外,由于股权众筹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因此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于股权众筹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随着近几年互联网技术不断地进步发展,股权众筹也开始了飞速的发展。

股权众筹出现的根源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由于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恶劣加之很多中小企业的坏账成本低,因此大部分中小企业很难在银行借到高额贷款,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银行业不景气更是给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雪上加霜。与传统的大银行不同的是,很多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很低,因此,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人们不再寄希望于传统商业银行对于观念和制度的改革以及对于信贷流程的更新,大家更多的把目光放在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之中,最初的股权众筹平台就包含其中。美国更是在2012年颁布JOBS法案(《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来确保股权众筹的合法化。

被公认为世界第一个股权众筹的平台是2010年在美国成立的Angellist,这家刚刚建立的股权众筹平台远远没有现在的平台功能强大,仅仅是以社交网络的形式向注册会员推送一些他们可能感兴趣的项目。随着注册会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很多客户开始通过Angellist平台搜索自己感兴趣的项目并对其加以投资。这时,Angellist的性质也开始有所转变,由一开始的社交网络向中介服务转变,开始为双方提供起草法律文件,转交接资金等服务,并对获得成功的项目收取一定的中介费,这就形成了后来股权众筹平台的经营模式。

资料显示,Angellist平台在2014年9月,已经完成了近6000个成功的项目,融资总额高达1.4亿美元。Angellist成功的经验受到了各个国家的市场的模仿,各国都根据本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本国市场的股权众筹平台。我国的第一个股权众筹平台是在2011年成立的“天使汇”,但是由于监管协调方面的问题,股权众筹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快速发展,这种融资方式的合法性得到大家的质疑。2014年是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的转折点,首先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提高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次,我国在当年颁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对于我国的股权众筹所涉及的法律界定、平台准入、信息公开和监管等很多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范。

我国的股权众筹业在拥有详细规范之后开始了飞速发展,平台数量急速增加,仅仅在2014年一年,就有爱创业、天使客等14家股权众筹平台成立,截止2014年9月,根据网上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21家股权众筹平台共发布49381个融资项目,融资金额154623万人民币。

3.1.3股权众筹的类型

一、天使式股权众筹

天使式股权众筹的筹资人大多是初创型企业,这些企业在天使式股权众筹平台发布自己公司的项目,经过平台审核后对外公开融资,融资的方式是由天使投资人作为领投人,首先认投大部分股权,剩下的股权由平台其他注册会员进行投资,采取领投加跟投的方式有助于提高众筹的成功率,在融资结束后,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拥有筹资公司的股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天使式众筹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比较著名的平台有我国的第一家股权众筹平台天使汇。

二、会籍式股权众筹

会籍式众筹的投资者都是对某一个项目感兴趣,大家有同样的目标或者灵感,但是由于个人财力有限,因此无法实现该项目,于是投资者们每人出一笔资金,并且按照出资比例占有该项目的一定股份。

三、凭证式股权众筹

凭证式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在互联网上购买筹资人所展示的投资项目的股份,这里的股份是买卖标的,只是凭证。在购买凭证之后,投资人可以享受在投资之前商定好的一些权利,后期也可以依据持有股份的比例获得一定的分红。通过这种股权众筹而获得股份的投资人不可以参与该企业的管理,但是他们所持有的股份凭证可以转让。凭证式股权众筹是目前我国最广泛的众筹方式,但是其存在的风险比较大,很容易就转变为国家所禁止的非法集资。

3.1.4股权众筹的特点

一、融资方式多

在股权众筹出现之前,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是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向家人朋友借款的方式进行的,这种融资方式可以获取的资金极为有限。股权众筹出现之后,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融资,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的优势,样式繁多、信息传播快速、投资者人数众多等等。融资方和投资方分别把自己的信息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对于双方检索经验,方便选择自己感兴趣或者适合自己的项目。

二、融资速度快

股权融资通过互联网平台,让投资者和筹资者可以在融资前期进行直接的、全面的交流,这种交流方便了投融双方对于信息的共享,杜绝了以前融资方式中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阻碍,对于融资的成功率有很大成功的改善,也大大减少了时间成本。股权众筹的这种特点使得其相较于传统的股市、银行信贷、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成功率更高,融资量更大,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绝佳的便利。另外,股权众筹通过网络平台的方式进行融资,省去了IPO的费用,筹资方也不需要提供抵押品或者向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从而支付高额的担保费,更不用支付高额的利息。这些特性,使得股权融资的速度大大加快,融资效率远远高过其他传统的融资方式。

三、参与人数多

我国具有庞大的民间资本,在以前,人们往往选择将这些民间资本存进银行,然而很多中小企业向银行借贷困难,有的即使能成功借到银行贷款,依然要承担巨大的成本,这种现象不利于我国的中小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股权众筹的网上平台门槛低,大部分人都可以注册成为其会员,而从我国的股票市场可以看出,我国的民间投资人拥有庞大的闲散资金,而且大家的投资热情足够高,因此,对于股权众筹这种成功率极高,回报率不低的投资方式,一定会调动大家投资的积极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调动民间资本,一方面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程度的利用民间资本,防止资金闲置。

四、投资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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