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2023-10-13 08:10

论文总字数:11945字

摘 要

在我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传统社会中是紧密结合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享有绝对的统治地位,社会处于消极的被动状态;在市场经济时期,国家开始不断放松对社会的管制,社会逐渐享有自由发展空间,公共职能也不再仅仅局限于政府来实施。我国正经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与此同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生着微妙变化,表现为国家与社会从高度的一体化逐步转向二元分化。因此,关于如何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我国意义影响深远。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关系;计划经济时期;市场经济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ety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

Zhang Huan

(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Law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College , Jiangsu Huaian 223001 )

Abstract: In our countr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ety is closely integrated in traditional society. During the planned economy, the state strongly controls and dominates society. In the market economy, the state began to loosen the control of the society, and the society gradually enjoyed free space for development, and the public function was no longer limited to the government to implement. China is undergoing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raditional society to modern society,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ety is also undergoing corresponding changes, which is reflected in the gradual separation of the state and society from high integration. We will explore ways to build relations between th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o that the two can conduct sound interactions and mutual promotion while dividing labor and supervising each other,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vitality of the state and society and provide a goo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for China’s modernization drive.

Key Word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ety, planned economy, the market economy

目 录

一、引言 1

二、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 1

三、传统社会中的“士绅社会”模式 2

四、计划经济时期的“全能主义”模式和“总体性社会”模式 2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主要解释模式 5

六、结语 8

参考文献 9

致 谢 10

一、引言

从古至今,人类的政治活动基本上都离不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随着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开始逐渐参与到公共领域之中。一方面,政府逐渐放松管制,开始给予社会一定的合法自由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社会得到充分发展后便开始出现大批的社会组织,它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社会发展活力得到增强,社会逐渐享有部分公共权力。保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权力平衡是当前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家对社会进行适度干预和管理,社会也同时监督和制约国家权力的扩张,两者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推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合理化。本文整理了学术界中部分关于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理论研究,并结合我国传统社会、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不同历史时期展开论述,为促进今后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提供参考。

二、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

自古以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学术界热烈探讨的论题,最初由西方学者形成了有代表性的观点,其中包括两种主要的理论分析框架:一种是洛克主张的“市民社会存在于国家之前或之外”,他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了国家,国家对市民社会只具有辅助性作用;另一种则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他认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国家对市民社会无法自给自足的状况进行调节或管理。对黑格尔的观点进行整合和反思后,马克思认为,国家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尽管国家的建立必定导致社会要受其支配,但社会也不是绝对被动的,它需要对国家行为进行监督,以制约国家权力的不断扩张。以上两种构设形成了思想两极,但他们共同目标都是为了推进国家与社会关系向理想形态演进,使国家与社会形成既合作又互动的最佳关系。

我国学者在探索中国政治实践的过程中,对来自西方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提出了质疑,认为这种照搬西方理论的行为没有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其现实有效性有待商榷。正如邓正来所说:“市民社会无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还是作为一种观念,都是欧洲或者西方文明的产物”,其“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预设了西方市民社会的历史经验以及在其间产生的市民社会观念作为一种普世的、跨文化的经验和观念”。[1]也就是说,市民社会理论提炼自中国以外的政治实践领域,当它应用到中国实际中时,就会发现中国存在市民社会所不能涉及的层面,无法准确适应中国的政治国情。在我国,国家能力的实现总体上可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权力渗透延伸至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以实现其意志和目标;二是国家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来获取资源和认同。这两个维度反映的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状态。学者们曾在研究马克思的国家学说时一度只注重于探讨国家的阶级属性,但马克思实际上是在批判黑格尔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论述的基础上建构起了自己独特的国家学说。因而在一定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实质是反映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三、传统社会中的“士绅社会”模式

中国历史上存在着悠久的自然经济形态,为与之相协调,国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始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阻碍了人们互动与交流的自由空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几乎都是依赖于血缘和地理建立起来的。个人被视为是家庭的一份子并参与到社会中去,个人权力迷失在国家政权中,家庭的行为规范与国家标准高度融合,国家与社会紧密结合,因此形成了一个宗法社会。在我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制,政权统治一切,社会当然在其控制之下,因此社会也不可避免地被国家化。近代以来,虽然西方资本主义对我国的封建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许多人也尝试通过各种努力来试图改变以国家为主导的社会局面,但成果都微乎其微。

对传统社会中的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以认可度最高的“士绅社会”为主要解释模式。“士绅社会”是指一个以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地方官员为代表的精英主导型社会。“士绅”,就是指处于封建王朝拥有科举功名在乡村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地方精英,他们享有囊括了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公权力。士绅与政府官员的作用不同于,他们没有正式的权力,但拥有相当的势力,他们既不属于政府组织也不属于私营部门,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公共领域,他们可在国家之外行使自己的职能,以弥补中国传统政权和乡村社会之间存在的权力灰色地带,还能推动社会实现自主化和自治化。国内的学者如瞿同祖和萧公权,对于国家权力要想控制和干预社会就需要依靠“士绅”的支持的观点达成了共识,但两者的侧重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于关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强调政府对地方的管控,尝试突破中国社会无法实现现代化的困境。后者则主要关注国家政权与士绅之间的相互关系,主张国家权力尝试通过宗教、宗族等渠道来控制地方,但最终还是没能落到实处。之后,黄宗智学者提出的“第三领域”,强化了“士绅社会”模式的说服力,而且不断有学者将其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来加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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