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税制结构的探讨

 2023-04-02 07:04

论文总字数:15589字

摘 要

正文:欧美发达国家在税制结构上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阶段,随着其经济结构的发展,从以往的原始直接税、间接税逐渐发展成为今天的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这样一个发展过程的宗旨,是为了更好地对税制结构进行优化,从而使得后者能够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虽然也在不断发展,但是未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特别是在税制结构的调整上海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本文首先对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和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然后对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的演变和现状进行数理分析,从而对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提出针对性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税制结构;双主体;完善

Improvement and optimization of tax system structure in China

Abstract

The PRC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was enacted on June 2, 2007, with accordance to which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system has been changing. It took a very long time to promulgate the law just as it takes and will take certain period to integrate the system from the constitutional law to tax polices. The lack of taxing power under constitutional law, the voice of one basic tax law, and the arbitrary of tax policy issuance lead to an unstable structure of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system. Lawmakers shall announce the taxing power under the constitutional law, form a general tax law, and take time to screen tax policies to improve the system.

Keywords: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Restructure, Comparison

目录

摘要 …………………………………………………………………………………1

abstract ………………………………………………………………………………1

  1. 绪论

1.1研究背景…………………………………………………………………………………1

1.2研究目的思路………………………………………………………………………… …2

  1. 文献综述 3

第三章税制结构概述 4

3.1税收原则指导下的税制结构 5

3.2税制结构的界定 5

第四章中国税制结构的现状及问题 6

4.1中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7

4.2中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8

4.2.1收入分配功能较差 9

4.2.2抑制社会效率提升 10

第五章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演变及对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启示 10

5.1发达国家税制结构演变 10

5.2财产税收入稳定 11

5.3资源环境类税收略有下降 12

第六章 对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启示 13

6.1以实现“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13

6.2以简化税制、降低税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 14

6.3以进一步提升征管水平为税制结构优化的有力保障 14

致谢 16

文献综述 17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

税制结构的完善,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的要求,同时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自然而然所产生的。合理的开征各类税种,优化和完善税制结构,体现了税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从而使得税制体系能够内部协调和相互补充,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中,发挥其重要作用。而税制结构的合理,有助于有效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从而调节社会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公平。

我国税制结构是历史演进的结果,由于路径和政府主导的原因,我国税制依然存在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情况。本文在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规律经行陈述的基础上,论述了现在税制结构的不足和形成的必然性,并且借鉴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特征及其所蕴含的经济学理念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完善我国税制。所以完善我国税制结构对于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作用是十分有用的,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从而完善优化税制也是十分迫切的。

1.2 研究目的思路及内容

本文首先对我国的税制结构进行分析总结,其次对国外税制结构的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其如此的原因以及和我国的差别,通过对比,对我国税制结构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剖析,并利用图表对我国税制体系进行分析和呈现,从而揭示我国现阶段的税制结构及其不足。具体结构为:

第一章 完善我国税制结构的绪论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三章 税收结构的概述及具体定义 原则 界定

第四章 我国目前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发展对我国的影响与启示

第六章 如何优化我国税制结构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税收在一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既能够通过其很好地进行宏观调控,从而调整国家的社会秩序,也能够使收入分配合理化,化解缓和社会产生的不和谐之处等。为税制的设计、税收的分配、负担的比例、政策的调整和税收的征管等一系列方面,其能够在各个环节处理好,从而维护税收功能的真正实现,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西方社会中,对税收的优化进行研究一直是税收理论中一个重要领域。在古典经济理论时期中,形成了初步的古典税收理论。1927 年,科学家中提出了最优商品税这个说法。到了上世纪70年代,等人在最优税收理论方面又有了新的推进,使得该理论日趋完善。上世纪80年代后,最优所得税理论不再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开始在实际层面上不断推进。对此,马斯格雷夫提出了三大税收标准:最小行政成本标准、税收公平标准和税收效率标准,其认为,在整个过程中,最为聚焦的是分配问题。而针对该问题,罗尔斯(Rawls)指出,这正是税收的目的,即从收入较为丰厚的人那里获得一部分补贴给收入较为紧张的人,从而调节收入上的分配公平。迪顿和斯特恩认为,用总额补助行使可以实现收入上的公平目标,而效率原则可以通过征收商品税的方法来弥补,两者的结合,使得不同偏好家庭都能够在税收中被公平对待。如果一个国家的税收在整体的GDP收入中小于等于19%,则这个国家的税收对于经济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是最大的,其经济的增长率也将得到最大的优化。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平均纳税人税负超过了45%,那么其经济增长率将非常低甚至小于0。

王松需(1992)提出了生态经济系统概念,指出,两者相互促进和彼此联系,如果在财政结构的设计中过分搞赤字财政,会使得投资饥渴症恶化,使得财政平衡丧失,而在此过程中,税收结构和投资结构是两个保证财政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二者共同推进了财政生态的健康发展。

陈共(2009)认为,现行税制的改革和调整要有增有减,并且要在结构上有所调整。目前的财政性收入主要仍旧未税收收入,因此税收对于地方和中央政府的意义仍旧非常巨大。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正是由于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它使得经济活动最终在公平和效率上能够实现最佳结合。

苑小丰(2010)认为,中国在现阶段的税制改革必须首先要对所得税类和流转税类在数量和功能上进行改革与调整,同时也要对其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表现为,要提高所得税在数量上的税收份额,减少流转税的税收份额,这样才能控制宏观税负的增长。

姜竹(2007年)认为,由于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必须要采取一些税收政策来调节收入分配,比如:直接调节收入的分配和间接调节,按累进所得税和商品劳务税两种;促进财富分配的公平是在财产税的指导下;收入分配公平是在社会保险税的调节下。

郭庆旺,吕冰洋 (2004)指出,20世纪初年以后的分税制改革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因为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较快,使得税制又面临新一轮的改革。特别是目前中西部的税收增长和其经济增长相比,前者远高于后者,使得其给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压力也远大于东部,因此减轻西部经济发展中的税负负担非常重要。

丁吉阔(2010)提出,税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之间关系密切。税制改革如何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这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在面临新的一轮的税制改革中,我国要对税制改革和结构优化这之间的关系更多深入研究,以把握税制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之间相互促进的作用。而我国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税制改革方面的文献研究虽然不少,但是深入的富于理论性阐述的研究却尚且较为缺乏,许多研究者未注意到,区域产业结构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因素,而这一点对于税收的推动和促进,以及税制改革之间,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两者之间的关联作用推动了两者彼此的增长和发展。在分析上,该文采用了大量的实证数据,分析税制结构如何影响资源配置和产业升级,以及产业结构如何影响税收结构等。通过整篇文章的阐述,该文指出了山东省现阶段税制结构发展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的政策以及改进方法。

田美然(2007)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思考。房产税的设立与我国的商品房制度息息相关。1981年以前,我国只有房地产开发,而无商品房开发,民众住房依赖单位或国家的分配;1981年以后,广州、深圳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始进行商品房进行投资开发,并获得成功。但是就整体而言,我国进行房地产制度改革的时机仍旧不成熟,海南房地产市场的严重泡沫局面促使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叫停了房地产制度改革。1998年下半年,我国正式开始进行房地产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别是对个人住房不再进行单位分配,而全部商品化,为了配合这一政策的推行,我国对房地产商品房市场的管束进一步放松,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也迎来了第一个高峰期。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也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矛盾的出现,特别是房价过高的现象在2003年以后开始逐渐暴露。2003年以后,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已经成为让社会中新生一代的购房者及其家庭最为焦虑的现实问题,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对投机行为和虚假繁荣努力遏制,在随后陆续发布的一系列政策中,整个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中心在于以限购、限贷和抑制房价。此外,为了配合税制改革,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税收工具的控制,在2011年我国又以上海、重庆两地为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标志着国家打算从税收层面调控房地产业,通过厘清房地产市场的税收现状,改革房地产征税税制,重新发挥税收对房地产行业和商品房价格的调控作用。沪渝征收房地产税的改革为房产税在全国的推行奠定了重要基础,而房产税在我国的全面开征,也将离不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早已落后于现实社会环境,房地产税的开征也将对其带来积极和消极的双面影响。探讨房地产税开征对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提出完善建议,将使得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能根据社会现实的变化而及时更新调整,最终将为房地产税在全国范围内的铺开提供法律依据和具体实施的指导。

第三章 税制结构概述

3.1税制原则而产生的税收结构

在税收学中,税收原则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基础的方面,也是一个随着不同的社会和经济状况而会变化的问题。在不同的时期,税收原则所体现的内容和突出的重点也不同,不同时期的学者们对其的看法和论述也不同。而在现代社会中,公平和效率是税收原则的两大首要体现,是其最为基本的原则。

虽然,从税收的发展史来看,人们对于税收的原则总是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是税收原则总体上来说是不断在向前发展的,其内容的丰富程度和完善程度也在不断增加,并且将在接下去的时期和阶段中也不断发展和完善。这是由于税收制度在现代国家及其政策中所占据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我认为,现代社会中,公平和效率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其与原则还有稳定原则、财政原则、节能原则和环境保护原则等等。一个相对完善的税制,应当是能够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同时也能够使其他税收原则相应发挥的税制,这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也能够更好地帮助是国家运用税收进行宏观调控。为什么会有税收,根本上在于市场的缺陷型,其对于资源配置并非都是完全公平的,有时候也会失效,而市场调节一旦陷入到如此状况中,就必须通过税收来进行矫正。此外,这种矫正方式也非常迅速和效率,并且成本相对较低。

税收公平原则,也是政府在征税过程中所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包括税收政策的公平和税制效果的公平。在我国,对于税收公平有很多不同的说法,表明公平作为税收的一个基本原则,很早就被人们所关注。而在现代社会中,追求税收公平毋庸置疑,关键在于如何来更好地体现这一公平原则,从而帮助各国政府更好的完善其税制。税收公平也包括实际公平和形式公平,有时候,形式上的公平未必导致实际公平,而实际的公平却往往在形式上体现为不公平。所以税收公平也在经历着一个从绝对公平到相对公平的阶段,从社会公平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而能否实现税收公平,很多时候也是由于其往往和政府的政权稳定与巩固联系在一起。由于征税的过程实际上也使得纳税人自身的部分利益受损,故而纳税人对于征税金额的分配是否公平这一点上格外关注。如果政府没有公平的分配税负,就会使得遭受了不公平的人心中有许多的不满,也就会导致偷税漏税行为增加,从而引发眼中社会矛盾。税收效率原则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在我看来它包括了税制的建立、税收政策的运用和整个税收管理,都是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我们常常这样定义税收效率:第一个是经济效率,也就是说,征税不应当阻碍经济效率,反而应当促进经济效率;第二个是行政效率,它要求在整个征税过程中,行政机关要用最小的成本去最有效率地征税。税收的行政效率,往往可以用税收的行政成本在整体税收的收入中所占据的比例来表示,如果行政成本在整体中所占据的比例越小,那么意味着效率越高。这些成本中既包括了政府征税过程中所支出的人力、设备和其他费用成本,也包括纳税人为了缴纳税款而指出的成本。它强调,所有的税制都要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纳税,所以,在时间、手续和流程等方面,应当尽可能简便,并且尽可能减少费用。因此,现代社会的税收原则是以公平与效率原则为基本,并且后者也有利于保障税收真正实现其功能。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不会在短期内有急剧变化,因此税制结构很多时候较为稳定,其改革和变化也是缓慢的。同时,一个国家的税制结构在选择上往往也不能超越其现有的经济水平,必须与其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1、经济发展水平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原则。税制结构要和经济发展相适应,以往我国的经济发展长期较为缓慢,使得所得税税基较窄,收入总量较低,而我国以往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使得政府强效的管制于经济,市场发挥的作用小,从而导致作为价格附加的流转税的发展状态不理想,间接税与直接税比例失调。而以往国家处于初建中,这也决定了税收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支撑非常重要。

2、征管模式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原则。在既定的税制结构下,一个国家往往会制定出具体的税收政策。想要一个有效的税收征管,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征管模式和税制息息相关,从而实现税制所要达到的目标。而如果征管模式设计不适合,也会导致税制结构的目标不能达到。为了适应该税制结构,征管模式也必然要求对流转税集中的大中型企业加强长期监督,控制好税源,这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如何改善我国现在的税制情况,要开征新的税种及改变调节税负水平,达到直接税和间接税相对协调。也可以,通过优化税制来调整不同税收总体的税收中所占的份额,从而减少间接税的总体所占份额,最终充分发挥所得税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使得税制结构达到直接税和间接税结合的改革目标。

因此,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在税收过程中相互作用和相辅相成,它们共同推动了税收的发展和功能的体现。

3.2税制结构概念

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由各种不同的税收制度组成,它们有关着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所有的税收依据的综合。税收制度的所包含的所有主体,所以细化到每个不同的税种中,同时,每个具体的税种都有其具体的税收制度以及征管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国家的税制结构也是由这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来体现和决定的,当其他方面的要素不变的时候。

一个国家的税制结构,往往指一国税收制度总体构成情况。该具体情况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一个国家在税收方面是否能够体现税收原则,其中包含了税负负担,如何分配主体和辅助的税种,如何掌握税制结构分配的规律等。

通过不同的分类标准,从而使得税收制度可以进行不同分类,也就体现了不同的分类结构。如果按照税收管辖权限,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的税制结构;按照征税对象分类,也有不同的税收结构;按照税务的转嫁和不转嫁,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等等。最为基本的分类方式,是按照征税对象的性质进行分类,也是本文和目前其他税收理论研究中主要的研究视角。

第四章 中国税制结构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时候在税收制度的设置上要和国际惯例与国家规则接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更为突出,它能够让我国更好地和国家需求相适应,和其他国家靠拢,从而裨益于我国的税收及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从这一角度出发,我国目前在税制结构上还存在如下的一些问题:

税制结构功能这方面的不足,各个税类、税种的地位、作用和税种间不和谐的关系,不够整合的税制结构。比如:第一,税种结构不健全,重复和缺位问题比比皆是。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在税种结构行以增值税、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主,其中,前两者能够很好得组织收入和体现宏观调控,而社会保障税则能够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在我国,情况却是大大不一样的,我国的增值税主要是生产型为主体,无法充分抵消固定资产;目前,我国也没有社会保障税,使得税收功能不是很稳定;在所得税上,由于部分企业的赋税压力过大,也阻碍了税收功能的发挥,而有些税种的设置导致了重复征税,产生了一些不公平现象;其次,我国现行税率结构与国际乃至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段差距,虽然在20世纪末我国税制改革后,已经优化了税率结构,变得更为简化,企业的税负也减轻了,但是仍旧和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国际上的平均水平相比,我国企业的税率仍旧较高,比如,在流转税方面,我国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13%,而西方发达国家平均为20%和5%,看起来似乎差别不是很大,但在我国实施“生产型”增值型的现实约束下,外购固定资产扣除和西方国家不同,但是真是的税率还是远远高于发达的国家。在所得税方面,我国比发达国家高出3%左右,也是表面上看起来相差不大,实际上由于面临的很多条件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企业的实际税负仍旧远高于西方国家的企业。故而我国企业的自我资金积累和发展能力上因此弱于西方国家的一些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因此常处于弱势地位。

4.1中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税系结构层面,图3-1反映的是包含社会保障税的情况下,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从中可知,我国一开始是以间接税为主要的的模式,但从2003年开始,我国税收结构中,直接税开始持续上升,到了2007年,两者虽占比例

基本对半,而到了2012年,直接税保持在略高于间接税的水平上,并基本趋于稳定。

图3-1 2003-2012中国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含社会保障费)

所得税和流转税一直是我们的分析重点。前者是直接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增长的速度较为平稳,如图3-2所示,从税种水平来看,其增长主要来源在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费比重的上升,源于其在2003年的落实。而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不理想,属于较低状态,目前仍旧在不断下滑,从2003年的5. 69%下降到2012年4. 27%。这和我国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额度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面,维持在15%,个人所得税是他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个变化趋势和经济发展的状态有关系,所以在07年经济危机后又有了比较小的浮动。

图3-2 2001-2012中国所得税类及相关税种占税收总额比重

流转税类中,不重要的是为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重点是企业所得税。而它为什么下滑呢,是由于增值税的下降。我国近年来推行的就是让增值税从生产型变成消费型,20世纪初始年开始的这场税制改革,最先在东三省展开,之后又在全国开始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增加的抵扣额缩小了增值税的税基,如图3-3所示,从2006年开始,增值税开始逐步的下降,自2011年开始,增值税税率从原来的17%和13%分别增加至11%和6%。关税是另外一个开始降低的税种,自2003年的3.71%,到了2012年降低到了2.04%。该比重变化的原因和中国民众的消费习惯的转变有关。营业税则基本保持持平状态,这也表明中国一直在推行的“营改增”的影响力还较为有限,未在数据上有突出的变化反应。

图3-3 2003-2012中国流转税类及相关税种占税收总额比重

总体看,目前中国的税制结构是双主体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和社会保障费,后者正在不断增加,有超过前者的趋势。

4.2中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目前,中国税制结构最大的问题是在收入调节方面没有能够起到较好作用。中国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所占比例较低,无法对税收调节起到良好的杠杆作用,而社会保障费虽然有很大的增长,但是仍在发展中,作用有限,企业所得税征收虽然总量大,比例较高,但是是由于税基较为厚实,而一些杂乱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混乱的税率,则很容易让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出现混乱。因此总体看,收入分配的调节性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因此这种税制不能将税收的公平、合理功能发挥出来。对此,本文将从中国税制结构在公平和效率两大原则的实现情况上展开分析。

4.2.1收入分配功能较差

(1)社会保障费作用有限

目前社会保障支出虽然发挥着重要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前者的税收费用的增加,一定会使得后者减少,故而其使得税收支出环节的公平性受到影响,使得其他税种的调节作用被遏制。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依然在起步阶段,覆盖的范围种类不太全,且还没什么人参保,特别是占了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民众,其社会保障覆盖率极为低下,该问题一直未得到真正的根本的改善。从下表3-1中可以看出中国各种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增长缓慢,参与人数最多的医疗保险也仅为总人口的19.4%。

表3-1 2003-2012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率

(2)所得税比重过低

从人均GDP的图中所看,中国近10年来,人均GDP都是一个上升阶段。但是,总体看,中国所得税的比例在所有税收中却是下降的,特别是个人所得税。虽然由于人均GDP上升,本应该是由于税基扩大,而又更多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中国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断在调升,并且给予了企业所得税上更多的优惠条件等,使得所得税的征收力度和征收范围都有所削减。特别是在一些地方上,由于希望引入更多外来企业的投资,故而对其给予了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导致了当地的税收结构被破坏,所得税无法真正反映当地经济发展并合理调节收入的分配。

图3-4 2003-2012中国人均GDP值

(3)财产税没能发挥作用

传统中国人在消费观念上较为保守,储蓄的观念远远强于消费的观念。但是由于中国没有建立一个较为完整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使得许多中国人仍旧不敢消费,而更多将钱用来储蓄。但是,在有一些物品的消费上,中国人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个重要的消费是买房,由于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城市中,并且有买房需求,这就明显的增加了存量,研究表明,我国的城乡居民储蓄的存款在2012年底为39.95万亿,这当中新增的存款有5.59万亿,占据了GDP总量的10.8%,这些为我国的课税基础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中国目前的问题仍旧是财产税远低于其该有的正常水平。

(4)整体税率具有累退性

整体来说,我国的税率呈现出明显的累退性,当调节收入时,这一点非常不利。原因是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占据大部分比例,且这些税都是比例税率。利用Suit指数[1],2002年,刘抬、聂海峰(2004)利用我国的相关数据测试了每种税种的累进程度,他们表明中国许多税种,特别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表现出很强的累退性。而且,相比于高收入水平的家庭,在低收入水平的家庭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家庭支出中所占据的比例均较高。因而在家庭收入中也会有较高比重。表3-2反映的是2012年按照收入等级划分的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支出情况,从该表中可知,收入最高的是59.01%,相比之下,最低收入者却达到88.88%。而唯一实行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则目前在整个税收费用中占据着非常低的比例,影响力较小,故而这一税制结构对于收入分配的功能的发挥无法产生重要影响。

表3-2 2012年按照收入等级划分的城镇居民收入消费

4.2.2抑制社会效率提升

在中国,企业承担着较重的税负。三大税都是将企业作为课税对象的。而企业课税负担沉重将导致其生产和自我发展的积极性被遏制。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企业,因此会缺乏扩大再生产的持续动力,也无力对抗大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这些中小企业要将不多的收益很多投入到税收中,因此无法更新设备,也无法及时引入先进技术,丧失了自身的优势。虽然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优胜劣汰的必然之道,但是其对于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也是不利的。它使得市场活力下降,市场的开放度也变差,并且企业最终仍旧要将税收导致的上升的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意味着税收上升的代价实际上由消费者和企业共同承担。

对市场效率的另一个抑制还包括了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政府已经关注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努力在解决,最终要克制该问题目前带来的不良影响。

第五章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演变及对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启示

5.1发达国家税制结构演变

2008年到2009年,纵观整个世界,发达国家的经济在迅速的走下坡,2007年的GDP为4.29.这一数字到了2009年竟然降低到了-3.75%。为了提升经济状况,各国不得不选择艰难的继续降低税率,宏观税负的快速下降是经济衰退和减税政策一起造成的后果,两年之中,降低了1.5%。同时,又必须采取一整套扩张性的财政法规,来提升经济。减少收入和扩张支出同时进行,使得发达国家面临着更严重的政府债务问题。到了2010年,经济开始回暖,GDP的增速一度超过5%,回升明显(见图1),这个时候,发达国家立刻推行了一整套的“增收减赤”政策来稳定经济。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轨迹是先以直接税为主,然后以间接税为主,一段时间后,又开始转到直接税。在这个进程中,税种的类型的内容会相应的跟着变化,从而也使得税收数量以及征管方式会不断调整。在现代,人头税的种类基本上已经不复存在,主要是财产税。在间接税中,征收种类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不过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种,仍旧是周转税。

现代税制结构中带来最深刻变化的税种是所得税和增值税。其中前者已经有两百多年历史,最开始开征该税的目的是为了筹集用于战争的经费,而几经变化,逐步变成了今天的累进所得税制度。该税能够很好地调节收入分配,从而缩小社会人群收入的贫富差距。而在社会保障中,该税种也充当着自动稳定器的角色,与所在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水平一致。增值税的发展历史则年轻得多。它从出现至今不过60年,但是却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热烈欢迎。增值税能够对传统的间接税的弊端进行遏制,故而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它也使得不同国家的税制结构中间接税的比例增大。

税制结构的演变很大程度上也和税源有关系,如果有些税种已经无法带来充分的财政收入,那么政府就会需要开辟新的税源。现代国家中,许多都经历了政府收入形式从以产权收入为主向以税收收入为主的变化,而在政府开始以税收收入作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时,税收的种类、结构和总量都格外重要,因为现代国家是市场经济国家,在税收过程中要考虑到税收对于经济效率的损害,并将其限制在合理边界内。现代国家在税收上也经历了从较小的税收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在我国也是如此。我国在农业社会中,田赋是最为重要的国家税收收入,而在我国进入到现代国家以后,农业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工业则逐渐突出,全球各个国家彼此之间的买卖贸易等成都的加深,也会影响每个国家具体的税制结构。

5.1.1财产税收入稳定

纵看税收的收入结构,财产税一直以大约5.5%的比重维持着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态势。但是从这两年的情况来看,随着经融危机虽然在逐步消除,但是主权债务危机却一时难以走出,许多发达国家为了增加本国财政收入,都对于财产税税负不约而同进行了提高。法国和芬兰开始对大额遗产和赠与设置为一级税率,日本也有扩宽遗产税税基的相关的计划,而西班牙、葡萄牙则对不动产税率进行了上调并且对税基进行了拓宽。从2013年到2014年,欧盟成员国中,提高了财产税标准税或者特殊税率的国家就有11个,而降低税率的国家仅有3个。

5.1.2资源环境类税收略有下降

由于危机的加深,相应的减税政策也开始颁布,调低了资源环境类税负,但就算是这样,相对于绝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其中所占比例仍然较高,另外,从最近发达国家的税制改革来看,资源环境类税负又开始有了缓慢上升,自2013年到2014年,欧盟国家中有15个国家提高了税率,主要是能源产品和电力的消费,有14个国家也对环境税的税率进行了提高。

就整体的情况来说,客观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的变动将严重的影响到21世纪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变化,在这两个因素中,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的影响作用将更为明显,税制结构模式的改变,是经济长期发展决定的,如同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变化,分别经历了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主和以直接税为主,这是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进入21世纪来,发达国家的经历表明了,税制结构也受到短期经济波动的影响。其一,各种税的税基在面对经济波动时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到税收的收入结构;其二,当经济波动发生时。税收政策也会随着进行相应的调整。发达国家具有非常完善的税收制度,随着管征水平逐步进入稳态,其实施的税制的改革和不是彻底的,而是面对不同的经济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因此,需要讲明的是,为了使数据更加具有说服性,这篇文章中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整体变化情况是选择OECD成员国的平均值来反映的。有的则是如捷克、斯洛伐克等21世纪后列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国家。各个国家的税制演变过程因其本国经济发展需求不同而呈现出不同样态,彼此之间差异较大,故而对此笔者选择平均值来更好的进行刻画,在某种程度上,均衡了各国税制结构波动,但是不能兼具到每个国家的特点,假如单独的对这些国家进行相关的分析,这些波动将表现的更加的醒目。

第六章 对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启示

6.2.1以实现“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基于前文分析,并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目标和税收征管能力,我国税制结构应继续坚持“双主体”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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