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

 2022-01-20 12:01

论文总字数:15806字

目 录

摘要 1

一.导论 3

1.1背景及意义 3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3

1.2.1研究内容 3

1.2.2研究方法 3

1.3不足之处 4

二.文献综述 4

2.1.国内研究 4

2.1.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 4

2.1.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指标 4

2.1.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4

2.2国外研究 5

2.2.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 5

2.2.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5

2.2.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动机研究 5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5

3.1控股股东的性质与信息披露水平 5

3.2公司规模与信息披露水平 5

3.3公司业绩与信息披露水平 6

3.4董事会规模与信息披露水平 6

3.5财务杠杆与信息披露水平 6

3.6公司成长能力与信息披露水平 6

四.研究设计 6

4.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6

4.2被解释变量 7

4.3解释变量的定义 7

4.4模型构建 7

五.实证检验 8

5.1描述性统计分析 8

5.2相关性分析 8

5.3 多元回归分析 9

5.4 最小二乘回归和KV检验 9

5.4.1最小二乘回归 9

5.4.2基于KV划分的虚拟变量 10

5.4.3三次实证分析结论 11

5.5原假设与回归分析结果对比分析 11

六.结论与建议 12

6.1研究结论 12

6.2建议 12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5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蒋静宜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refers to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fruits, through the 2012-2014 years in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listing corporation as a sample, combines assumptions with models construction,and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The result shows, natural control shareholder,size,roa and broad size exist a significant positive relationship with information disclosure.While,financial leverage exists a weak negative relationship with information disclosure,and growth has a weak positive relationship with information disclosure.Lastly, put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through conclusions to promote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Information disclosure,Influencing factors

一.导论

1.1背景及意义

信息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目前,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已经变成质量评价的主要指标之一。2001底美国发生了安然(Enron)事件,随后又发生了一系列财务造假丑闻,如美国的世界通信(World Com)公司,施乐(Xerox)公司,环球通讯(Global Communications)公司;同时在国内四川长虹公司,蓝田股份公司,红光实业公司,中航油公司等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会计造假问题。这些问题充分暴露了上市公司徒有信息披露的形式,而没有真正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因此,信息披露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有学术文章(Botosan, 1997; Healy amp; Palepu, 2001)认为,公司通过改善信息披露透明度(Ball, Robin, amp; Wu, 2003),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自2001年11月开始实施,2006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5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该规则旨在加强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完善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

尽管我国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进行信息披露,其情况并未达到预期目标。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没有足够的动力进行内部信息披露,或者披露的内容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与意义。我国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使用实证方法来进行企业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较多还是使用规范性的研究。在这种情况下,本文以2012-2014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主板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用实证方法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同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通过此次分析,不仅可以加强企业信息披露的意识与责任,同时还更好的保护了投资方的利益。因此,本文具有一定程度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1.2.1研究内容

本文以2012-2014年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公司为研究的样本,分析信息披露的状况和影响因素,最后根据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并给出相应建议对策。

第一部分为导论。阐述了该研究的意义和背景,并且介绍了本文的整体框架和研究方法以及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整理,同时进行了归纳与阐述。

第三部分为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根据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理论基础,提出6个假设。

第四部分为研究设计与模型构建。首先,采用二值变量衡量信息披露的质量,然后对被解释变量进行定义,最后建立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第五部分为实证分析。采用eviews7软件对解释变量与6个被解释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最小二乘回归分析,并运用stata12软件对模型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与KV检验,最后将检验结果与研究假设进行比对,然后,分析了实证检验的结果。

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建议。首先总结实证结果反映的问题,然后从问题中提出相关建议,最后提出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仍存在的待改进的不足之处。

1.2.2研究方法

本文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分析影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因素。

理论研究:阅读检索文献,梳理分析与本文相关的研究文献,从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两方面找出影响信息披露水平的因素,为理论假设与实证分析提供基础。

实证研究:以2012-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板公司(不包括ST类)为样本对象,运用eviews7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最小二乘法回归;stata12进行logit回归分析。

1.3不足之处

本文选取2012-2014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公司共467家,研究样本量共1401,属于小样本研究,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定量考核分类不够细致,只将信息披露质量分为0和1这两个等级,分析的结果可能会有一定误差;本文的公司治理数据来源于CSMAR国泰安数据库,在数据方面,无法完全不存在误差或错误,研究结果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本文提出的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水平的因素不够全面,只提出了6个,不够系统。

二.文献综述

2.1.国内研究

2.1.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

万伦来,王立平和蒋有光(2007)分析了2002-2004年之间,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当前状况令人担忧,需要大力加强监管要求。沈艺峰(1996)以万申和宝延事件为引线,以该事件为时间点,在前后的时间点的股票价格为衡量指数,观察控股数量是否会引起市场的波动。结果发现信息披露的有效信息并没有第一时间传达给债权人。耿建新和焦若静(2002)以上海证券市场中重污染行业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发现,由于缺乏系统的规章制度,该行业的信息披露质量较低,并且差异较大。杨有红、汪薇(2008)对2006年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当前状况进行了描述性分析,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严重,信息披露未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公司信息披露缺乏内部动力与统一标准。

2.1.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指标

汪炜和蒋高峰(2004)的衡量指数结合了季报的数量与临时公告,研究表明该指数与信息披露质量方向一致。张纯和吕伟(2007)的衡量指数为深交所监管信息公开中信息披露考评等级,在目前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研究中,该衡量指数应用最为广泛。曾颖、陆正飞(2006)也采取该指标来研究信息披露问题。 黎文靖(2007)以深沪交易所的“诚信档案制度”考察上市公司,结果表明,诚信档案制度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某种程度上的积极意义。

2.1.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沈洪涛(2007)分析了石化塑胶行业A股上市企业,表明上市企业的业绩越高规模越大,其信息披露的质量水平就越高。汤亚莉,陈自力,刘星,李文红(2006)将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作为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的衡量指标,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业绩、资产规模呈正向关系。方红星、 孙翯( 2007)对2006年沪市上市企业(除金融类企业外)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规模较大的上市企业、在海外上市的企业、盈利规模靠前的企业自愿性披露的意愿更强。路晓颖、赵息(2010)通过纳什均衡模型研究分析得出,尽管政府的监管不能完全解决企业内部信息披露的问题,但政府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监督企业披露更多的信息。

2.2国外研究

2.2.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

Jian Tang et al.(2014)的研究表明,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在企业中存在较大差异。 Pan Ane(2012)研究了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水平,研究发现,信息披露的水平较低,内容少,且存在较多错误。

2.2.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Chen and Jaggi(2000)以香港的上市企业为对象,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个人的控股数量呈反比关系。Coulton,Clayton and Stephen(2001)研究认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与董事会特征影响密切.Berglof and Pajuste (2005)以中东欧37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结论表明上市企业的规模与总资产和信息披露的质量呈正相关。George Emmanuel Iatridis(2013)以马来西亚的上市企业为对象,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规模和资本需求关系密切。

2.2.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动机研究

Myer Majlut(1984)研究发现若公司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那公司就会需要更多的融资成本。因此,经营管理者会积极披露企业内部信息以减少成本。Trueman(1986)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能力越强,越有动力去进行信息披露,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超群。这样,债权人对管理者的能力评价会很高,更加愿意投入资金,这样公司的价值也会越高。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3.1控股股东的性质与信息披露水平

在我国近几十年来,许多研究分析过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的效率差异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国有控股企业的信息披露方面比起非国有控股的企业来说,水平更高。国有控股企业受到更多的社会各界、投资者、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与监督,其公司的管理制度,流程方面受到的约束相较非国有控股企业而言,更加的严格与透明。这样为了牟取私利而采取投机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从而降低企业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的可能性也削弱了。而相反,非国有控股企业如家族企业,管理制度不够透明,不够系统全面,在利益驱动下,经营者采取投机行为会更加容易,经营者为了私利不惜降低信息披露的质量,因此这就提升了非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企业信息披露的水平。基于以上,我们提出假设:

H1.控股股东性质和国有与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

3.2公司规模与信息披露水平

在过去的研究中,企业规模对企业披露的公司披露的影响已广泛研究。直觉是更大的组织有更强的动力来披露信息。而且大企业交易种类多 ,内外信息流通性强,信息披露的代理成本相较来说会比较低。此外,社会对一个更大的组织的期望比规模较小的企业大很多。此外,规模较大的公司更为公众所关注,因此其更有动机去提高公司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树立注重社会责任的公众形象,政府机构也将更为关注其行为。 所以,公司更多地披露内部信息能够减少政府的干涉,提高公众的信任度。这些可以解释在研究中发现的正相关关系。基于以上,我们提出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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