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基于报复角度的反倾销研究——以中国为例

 2022-01-17 11:01

论文总字数:18270字

目 录

摘要 1

ABSTRACT 2

1. 引言 3

1.1研究背景 3

1.2研究意义 3

2.文献综述 3

2.1国外文献综述 3

2.2国内文献综述 4

2.3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4

3.发展中国家实施报复性反倾销现状概述 5

3.1发展中国家遭受反倾销概况 5

3.2发展中国家实施报复性反倾销概况 5

4.发展中国家发起报复性反倾销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7

4.1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发起报复性反倾销影响理论分析 7

4.2遭受反倾销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发起报复性反倾销影响理论分析 7

4.3进口贸易规模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发起报复性反倾销影响理论分析 8

5.发展中国家发起报复性反倾销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8

5.1中国----欧盟 9

5.1.1数据来源 9

5.1.2变量设计 9

5.1.3实证方法 9

5.1.4计量结果分析 9

5.2中国----印度 12

5.2.1数据来源 12

5.2.2变量设计 12

5.2.3实证方法 12

5.2.4计量结果分析 12

6.结论与政策建议 14

6.1研究结论 15

6.2政策建议 15

7.缺陷与不足 15

7.1指标选取上的不足 15

7.2研究对象划分上的不足 15

7.3数据处理上的不足 16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8

发展中国家基于报复角度的反倾销研究

——以中国为例

夏艳

,China

Abstract:For a long time,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have been the main body of the anti dumping countries. Recently, they gradually began to fight back with the anti-dumping measures. In this paper, we take China with EU, as the behalf of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China with India,as the behalf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as an example.We look for the causes of taking retaliatory anti-dumping measures in both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way,with the date from 1995 to 2014 ,provided by “China National Statistics Yearbook”,WTO and China trade relief information network.The results show that:When facing developed countries,China,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will take retaliatory anti-dumping behavior under the effect of size of other country's imports.When facing developing countries,China,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developing countries,will take relative actions under the attack of country's anti-dumping action.

Key words:Revenge Anti-dumping;CNamp;EU;CNamp;India;Developing country

  1. 引言

1.1研究背景

反倾销作为一种受WTO支持的针对倾销所采取的措施,为了保护各国的国内市场而存在。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反倾销不再仅仅作为维护国内市场的措施,而更侧重于贸易保护。因此,反倾销发展为当今全球经济中热烈讨论的话题。

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作为反倾销被诉的主体。但是,近期,发展中国家逐渐开始利用报复性反倾销进行反击,以维护本国利益。研究表明,一国在遭受反倾销时,如果发起相应的报复性反倾销,将对原反倾销国家的反倾销行为有一定抑制作用,但也可能引发更为激烈的反倾销,引发新一轮的反倾销博弈。而这种博弈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和产品结构,目前发展中国家在反倾销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情况导致贸易不均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重视和解决。

1.2研究意义

在经济、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正在崛起,以此为对象的研究探索,也变得更为必要。全球贸易中,随着时间的流逝,发展中国家从主要反倾销被诉国,转变为反倾销申诉国。然而,已有的研究中,多笼统地对一个国家遭受反倾销后发起的报复性反倾销行为进行分析,从未将发展中国家单独作为一个研究主体,对其行为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毋庸置疑,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的行为存在相当的差别,不可混为一谈。本文旨在将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单独的整体,研究其在分别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时,做出的报复性反倾销决策的影响因素。以求更为细致地分析发展中国家的行为,为以后的研究及发展中国家的决策与发展提供一定基础。

2.文献综述

2.1国外文献综述

Brander与Krugman(1983)以传统的古诺模型为基础,建立起家喻户晓的“倾销博弈模型”,通过对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厂商受贸易政策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在均衡条件下,两国厂商均可能因为报复想法而进行倾销博弈的结论。Furusawa、Taiji、Prusa(1996)在异质产品互为倾销模型中,指出在不考虑反倾销成本,但保证反倾销收益的前提下,一国的厂商担心反倾销会造成出口破坏效应。即当M国以越大的产品份额向N国进行出口时,M国对N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可能将越小。Blonigen(2000)就反倾销报复对倾销申诉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引入了反倾销成本及反倾销成功的概率两个变量,研究认为,两国是否提起反倾销取决于成本和未来收益间差额。Prusa(2001)对比了1987-1997年全球反倾销数据和10年之前的相同数据,发现与90年代相比,80年代的反倾销量、参加反倾销的国家数以及被诉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数均在变多。由此,Prusa提出,反倾销被用作战略性的报复手段,用以遏制其他国家实施反倾销保护且这个现象会引发全球反倾销爆炸式增长。Prusa和Skeath(2002)收集、研究了GATT/WTO成员国1980-1998年以来的反倾销数据,取得了相似的结论,认为占比大于50%的国家发起的反倾销是对其他国家“以眼还眼”的反击。Prusa和Skeath在接下来的十年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研究,新的结果解释报复是一国反倾销发起的主要动因,但并没有回答这种行为对之后反倾销申诉与倾销的裁定产生怎样的影响。Feinberg和Reynolds(2006)分析指出,在两国的博弈中,一国的某特定行业遭受的反倾销可能是来自他国相同行业的反击。Feinberg和Reynolds选取了1995-2003年间WTO内39个成员国对美国的14个特定行业发起的反倾销数据,分析了美国的反倾销状况,得出报复性反倾销在其反倾销中占较大比重的结论。

2.2国内文献综述

杨仕辉和肖德(2000)建立反倾销报复博弈模型,说明各国将反倾销用作对付其他国家发起反倾销的手段,引发了国际反倾销的多发。沈国兵(2007)运用计量方法,选取中美两国1978-2006年反倾销数据,分析得出当美国对中国出口规模占比越大时,其对华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数量就越小。该结论解释了潜在的报复能力对反倾销申诉与裁定的影响,但并未涉及实际的报复行为。冯巨章(2009)通过分析主要国家(地区)间的反倾销绝对数量、相对数量及最终行为比率等数据,指出以印度、美国为代表的9个主要国家(地区)的反倾销中明显存在反倾销报复行为。王孝松和谢申祥(2009)对2008年中国对外发起的反倾销起诉总数和中国是否对反倾销申诉过同类产品发起反倾销进行研究,发现中国当年发起反倾销总数同中国当年被诉反倾销的概率相关。肖旭(2010)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博弈论为基本思想,从国家和厂商两个层面入手,研究表明,报复性威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国的反倾销决策。姜超(2010)首次采用了一对一的结构,利用1998-2008年美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数据检测得出,反倾销报复渠道比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报复渠道更有效果。余萍、魏守道(2012)以反倾销的国别(地区)、年份、行业为指标,研究认为美国、印度、欧盟和阿根廷有较强的反倾销报复能力,中国、韩国该能力则相对较差。

2.3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1)各类文献对“报复角度”的界定并不一致,报复反倾销一般分为报复性威胁和报复性措施,前者是指一国在遭受反倾销时,对起诉国的出口产品造成威胁的能力,并未有实际行动。而后者是一国在遭受反倾销后基于报复的目的对起诉国采取的确凿的反倾销的行为。已有文献大多以报复性威胁为研究对象,对报复性反倾销措施涉及较少。

(2)国内外专家对WTO成员国之间的反倾销做了较多研究与分析,但从未将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单独的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分析。

基于此,本文将“报复角度”定义为报复性反倾销措施,选取WTO提供的1995-2014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将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国中国分别与发达国家(地区)代表欧盟、发展中国家(地区)代表印度之间的反倾销博弈作为关注点,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得出影响发展中国家实施报复性反倾销的因素相关结论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发展中国家实施报复性反倾销现状概述

3.1发展中国家遭受反倾销概况

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反倾销得到了广泛应用,甚至滥用。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主要扮演反倾销被实施国的角色,如表1-1所示,在1995-2014年间,遭受反倾销前十二名的国家(地区)中,发展中国家(地区)占据了9个席位。1995-2014年,WTO成员国共发起了反倾销行为3058起,仅中国被诉反倾销759起,占该时间段内反倾销总数的24.82%,近四分之一,可见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形势严峻。

表1-1 1995-2014年国际反倾销遭受国国别排名

国家/地区

被实施反倾销数

排序

实施反倾销数排序

排序

倍数1

中国

759

1

176

6

4.31

韩国

213

2

82

12

2.60

中国台湾

173

3

17

25

10.18

美国

162

4

345

2

0.47

日本

134

5

7

29

19.15

泰国

129

6

47

17

2.74

印度尼西亚

114

7

54

14

2.11

印度

109

8

534

1

0.20

俄罗斯

106

9

28

21

3.79

巴西

89

10

197

5

0.45

欧盟

74

11

298

3

0.25

马来西亚

73

12

38

13

1.92

注:表1-1数据来源于WTO官网,本文将欧盟看做一个整体。倍数1=被实施反倾销数/实施反倾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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