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案例分析

 2022-01-17 11:01

论文总字数:16878字

目 录

一、引言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1

二、文献综述 1

(一) 国外研究现状 1

(二)国内研究现状 1

(三)文献述评 2

三、基本理论 2

(一)机会主义 2

(二)掏空理论 2

(二)委托代理理论 2

四、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形式分析 3

(一)案例介绍 3

1、莲花味精 3

2、华泽钴镍 4

(二)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形式 5

1、关联交易应付款 5

2、关联交易预付款 5

3、大股东直接借款 5

五、大股东占用资金对上市公司的危害分析 6

(一)对上市公司本身的危害 6

(二)对中小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危害 6

六、大股东资金占用成因分析 7

(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7

(二)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 7

(三)立法约束力不够 7

1、对大股东的监管不到位 7

2、缺少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维护 8

七、解决建议及对策 8

(一)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8

(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8

1、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8

2、完善监管制度 8

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9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9

1、约束大股东的行为 9

2、保障中小股东以及投资者的权益 9

八、总结 10

参考文献: 10

致 谢 12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推动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案件频发,2016年多家上市公司被爆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特别是进入5月以来,沪深两市资金占用现象丛生,其中不乏亚太、华宏医药等大型上市公司,ST华泽更是占用资金达15亿之巨,可见该问题的严重性。这样的现象与我国新兴资本市场的各种制度相伴而生,严重阻碍了公司本身的发展同时也损害了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尤其是国内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件的频繁曝光,这样的行为使得许多上市公司面临破产的困境,让我们不得不引起重视,并努力寻找解决之策。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以及和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是一个重要而有意义的课题。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不断掏空着上市公司,使得上市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最终无法避免地走向破产。该问题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顽疾,想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以及市场经济平稳运行,就亟需解决该问题,本文通过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形式分析来识别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并分析了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成因及危害,最后针对成因从各个角度多方面地为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提供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期望本文的分析以及提出的解决之策能够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得解决内部治理问题,以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

二、文献综述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并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的文献,主要集中于理论研究,为大股东资金占用提供了许多分析框架以及理论支持,Berle和Means(1932)就曾提出现代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分离的观点,管理层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导致对股东利益的损害,由此还提出了公司治理机制设想。Johnson(2000)提出了“掏空”这个概念,指的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方式。Bae和Kim(2006)研究了大股东掏空公司的行为,以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其中包括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识别研究以及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危害等,张春霖(1994)等人就曾提出“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了企业经理在自己的企业内部构筑了不可逆的管辖权威的现象”。通俗来说即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其经营者合谋的系统舞弊。这是我国特殊体制的产物,也是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的顽疾。之后,张鸣等人(2005)证明大股东资金占用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随后侯晓红(2008)等人都证明了大股东占用资金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呈负相关,近年来王建忠(2014)研究了股权激励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抑制作用。针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现象的频发,曾芝梅(2015)等人基于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对中小股东的权利造成的损害进行了研究。

(三)文献述评

笔者认为,国内的研究较注重实例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为上市公司的治理提供了较为宝贵的意见,但国内的研究对于大股东资金占用对中小股东权益损害的研究还有所欠缺,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大都未区分上市公司的性质,使得研究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因此,本文会在此方面加强研究。国外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理论,缺少实证研究,但国内的研究对于大股东资金占用对中小股东权益损害的研究还有所欠缺,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大都未区分上市公司的性质,使得研究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国内外的研究都有其优点与缺点,应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上市公司本身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都有很大程度的侵害,长远来说,是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因此研究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基本理论

(一)机会主义

机会主义指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使用一切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在个过程中,不按规矩办事,以最后的结果来衡量一切。大股东就是机会主义者,大股东作为投入资本较多的一方,相对于其他人而言更迫切得想要维护自身的利益,他们将自身的利益临驾于中小股东权益甚至是公司利益之上,他们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有着绝对的话语权,这样垄断性的控制地位,很容易产生利己而损害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因为这是最快速获得资金的途径。机会主义从另一层面而言,是指在不了解情况或是不明真相的前提下对待某些事物抱着侥幸的心理,中小股东和普通投资者在某种层面上就是纯粹的机会主义者,他们希望以较低的管理成本来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这样他们的管理动机就会减少,这为大股东占用资金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二)掏空理论

经济学上的掏空指的是转移资金和财产来谋取利益的行为,而股市上的掏空指的是控股股东利用其绝对的控股地位,采取某些不合法的手段来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掏空有许多种形式,但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即维护大股东自身的利益。本文所研究的大股东资金占用就是以掏空理论为理论基础,分析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各种形式以及对上市公司本身和中小股东造成的损害。大股东的掏空行为使得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

(二)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重要内容,指的是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在本文的研究中,委托人就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代理人指的是公司的经理人。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这时就会产生代理冲突,导致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也就是说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会导致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这时公司的内部管理就会陷入困境。于本文而言,代理人的最终目的是利益,当正常的薪酬无法满足他时,就会寻求各种方式赚钱,这时当大股东委派经理人配合他进行资金占用时,经理人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成为资金占用事件的“帮凶”。

四、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形式分析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是上市公司诚信缺失的重要表现之一,而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识别正是本文的重点研究内容。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主要原因在于股权结构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股权结构大多为国有股一股独大,这样会导致股权过于集中,这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下是无法避免的,因此上市公司在治理过程中往往会变成大股东的金库,大股东通过与相关管理人员联手,通过看似合法的关联交易来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侵吞其他股东的利益,阻碍公司的发展。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许多手法,以下会简单介绍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手法,以此来帮助识别大股东的资金占用。

(一)案例介绍

1、莲花味精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募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主营业务是味精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1998年,该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正式成为上市公司。

这个生产效益高,规模不断扩大的上市公司前景看似一片美好,但是在2013年,莲花味精17亿资金被占用的新闻不断发酵,让人不禁沉思,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此次事件的起始及其经过。

这次事件要追溯到2010年,莲花味精发出了一系列关于被起诉的公告,起因是由于长城资产因债务纠纷起诉莲花味精,而在这起债务纠纷中,这笔债务的担保人是莲花味精的母公司莲花集团,因此,长城资产将莲花集团一并起诉,认为该债务应由其来偿还。而这件事将莲花味精推到了公众面前,这只是事情的开端,这时人们才发现,莲花集团只是一个“空壳”公司。当时,莲花味精的银行借款大量逾期,资金链出现严重的问题,在账面中,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也出现严重不合理的现象。当时行业不景气,莲花味精的资金也很紧张,却在当年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合计却高达16.98亿。而这17亿到底去了哪里?

图1.2009-2012莲花味精向天安食业购进味精总额以及味精库存额(单位:亿元)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莲花味精的产能严重过剩,但在库存过剩的情下,莲花味精还连年大手笔地向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采购大量味精,这意味着莲花味精存在着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可能性。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截至2006年6月30日,莲花味精其他应收款高达13.51亿元,其中公司大股东莲花集团欠款高达10.84亿元。2006年下半年,莲花集团因无力以现金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以其拥有的房屋、设备、长期投资等资产抵偿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5.876亿元。但是截至2006年底,莲花味精其他应收款仍高达5.430亿元,比年初时的13.193亿元仅仅减少了7.763亿元,明明资不抵债,应收账款却仍然居高不下,这其中的缘由不禁令人深思。截至2007年末,莲花味精其他应收款仍高达5.086亿元,并欠下巨额款项,截至2007年12月31日,莲花味精预付账款高达3.80亿元,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高达2.15亿元。而在这项可疑的关联交易中,莲花味精向天安食业支付大额的预付款,同时天安食业方面在销售方面以应收账款的形式入账,这个过程看似合法,实则天安食业在无形之中侵吞了莲花味精的大量资金。

2、华泽钴镍

华泽钴镍公司全称是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就上文所提到的大股东占用40亿巨款的ST华泽,该公司主要从事低镍镍铁、硫酸镍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有色产品的经营贸易。该公司于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随着华泽钴镍2015年度报告的披露,大股东占用巨额资金的现象才渐渐浮出水面。

很多业内人士都评价这是A股市场近年来少有的大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这件事情的始末。华泽钴镍2015年的年度报告中显示该年亏损了1.55亿元,但是审计机构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意味着这份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还有待考察。那么造成这个不确定性的主要原因就是大股东涉嫌资金占用。经过调查发现,华泽钴镍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占用了华泽钴镍的子公司陕西华泽钴镍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

表1.2013-2015年度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账面余额

年份

2013

2014

2015

年度资金余额(亿元)

10.81

14.15

14.97

表2.2013-2015年度陕西星王企业集团占用陕西华泽钴镍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

年份

2013

2014

2015

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亿元)

11.82

14.15

14.97

通过两张图表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华泽钴镍的大股东控制的公司几乎把上市公司掏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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