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的构建研究——以排污权交易为例

 2022-01-17 11:01

论文总字数:13802字

目 录

1.引言 1

1.1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历程 1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

1.1.1国外研究综述 1

1.1.2.国内研究综述 2

1.1.3.国内外研究评述 2

2.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构建的相关理论 3

2.1外部性理论 3

2.2科斯定理 3

2.3稀缺资源理论 3

2.4可持续发展理论 4

3.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4

3.1法律规章不健全 4

3.2总量控制不科学 4

3.3初始分配不合理 5

3.4交易市场不活跃 5

3.5交易体系不完善 6

3.6监管能力不到位 6

4.以排污权为例,构建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 6

4.1 交易制度构建的基础条件 7

4.1.1形成配套的法律保护体系 7

4.1.2建好一个排污权交易平台 7

4.1.3有一个较好的市场规则 7

4.1.4完善污染源监管体制 7

4.1.5完善排污交易监督体系 7

4.1.6支持交易信息公开 7

4.2交易制度的构架 7

4.2.1.建立排污许可证与总量控制制度 8

4.2.2.排污权的初始分配 8

4.2.3.确定排污权基价 8

4.2.4.采用合理的交易方式 8

4.2.5.进行市场交易 8

5.总结 10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2

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的构建研究——以排污权交易为例

高昕

,China

Abstract:After entering in twenty-first century, our country put forward to build a resource-sa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and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pollution to promote the protection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has become a consensus.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 existing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polici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property right transaction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is one of the effective means.This article uses the general analysis, the theory and the empirical analysis unifies the method.Through the emission trading summary experie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for China's development, and then clarif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property rights transaction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Key words:Environmental resource property right;Property right transaction;Emission trading;System construction

1引言

1.1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历程

上世纪八十年代,排污权交易被我国投入实践。起步试点阶段,我国理论基础薄弱,为了有效控制酸雨,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探索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4月与美国环保协会开展项目合作,签订了《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4 3 1项目”也随之开展。经过努力,国内第一例排污权交易于2001年9月在江苏省南通市得以实施,之后的六年时间里,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与南京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也达成1800吨的SO2排污权交易。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与南京下关发电厂在2003年一年内达成的SO2排污权异地交易是国内首个跨区域性的排污权交易。2007年11月10日,浙江嘉兴作为我国第一个排污权交易中心,将排污权交易带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

但是,中国国情比较复杂,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会面临不同的情况。例如排污权的交易价格、信息平台、指标分配以及交易步骤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排污权交易的体系以及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明确,需要整合研究。为此,本文通过中外横向对比的研究方法加以讨论,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的市场运行机制,在加快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发展进程、促进我国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丰富化发展和实现我国“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外研究综述

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人们从多个不同方面探究了环境资源的产权理论。科斯(1960)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促进了西方产权理论的发展。他提出了从产权这一方面进行分析,解除外部效应问题,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以多种环境问题为例进行系统分析,创造了“科斯定理”[1])[1]

庇古曾提出利用政府干预来化解环境资源生产与消费中出现的外部性矛盾,对排污者收取税费,使企业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但他的理论中又存在诸多的漏洞,科斯就提出来可以通过市场排污权交易解决污染的问题。1968年戴尔斯又引入了排污权的概念,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逐渐建立起排污权交易政策系统[2]。到了20世纪末,交易理论逐渐成熟和稳定,渐渐运用于实践中,有效解决了污染物排放问题。

史蒂文斯提到:总量控制的目标,排污许可政策和指标;排污权分配方式;市场定义;市场运行机制;监督与实施;排污权分配与政治性问题;排污权交易制度专项法律,是构建交易制度最重要的八项要素[3]

到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并在实践中有很好的效果。美国修订的《清洁空气法》2)中提到运用排污交易使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授权实施管理[21]。与此同时,美国十分注重法律建设,形成完整严格的法律体系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有了法律基础,还要有完善的初始分配、总量控制等配套制度,有系统的监督管理体系等等,以保证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

1.2.2国内研究综述

环境资源产权实质是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耿世刚(2003)认为环境产权是由产权主体分配给企业有限的污染排放权[4]。直到20世纪末,国内相关学者对环境资源产权交易的探索研究才逐渐开始。我国环境资源外部性较强,正是因为这一特性,学者在研究环境资源产权经济学时,一般先从环境资源的外部性着手,通过调整环境资源产权,内生化来消除其外部性特征,从而达到保护和利用有限资源的目的。

常修泽(2007)提出了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其内容包括环境资源产权界定制度、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和环境资源产权保护制度这三项。环境资源产权界定制度即确定环境资源产权体系中权利的归属,包括环境归属的主体、份额以及分割环境产权体系中的各种权利;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即一定程序的交易运作下,使环境资源产权所有人获得相应的产权收益;环境资源产权保护制度即一种法律保护体系,包括保护各个产权获得的具体过程、行使的方式和注意事项以及其保护的范围[5]

近几年,排污权交易一直都是我国研究环境资源产权交易的重点。排污权交易开始于总量的控制,林红(1990)通过大气排污权交易的研究,提出了实施排污权交易的一些原则,比如总量控制的技术方法、如何实行政策制度等等。后来,王金南(2002)又借助美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的经验,分析中国对于二氧化硫减排的可行性[22],但在实际运用上还停留在理论层面。

除了总量控制以外,国内还注重初始排污权分配的研究。王先甲(2002)提出了两种初始分配方法:计划方式和市场方式,他提出忽略市场交易的成本费用,通过初始分配的方式使计划方式整体达到最大效益。李寿德(2003)分析了排污权在免费和拍卖分配条件下交易,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存在差异[6]。2004年,黄桐城、武邦涛考虑到治理成本和排污收益的问题,因此而提出如何设定一种模式为排污交易市场定价。排污权交易也渐渐从理论逐渐运用到实际。

1.2.3国内外研究评述

国内外对于环境资源产权交易主要从理论渊源、交易双方、市场管理、运行机制等等方面入手。一方面,环境资源在被利用时,外部特性明显增强,要想内部化环境资源的外部性,产权界定不可缺少,使资源产权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主要研究集中在排污权交易的问题,通过研究总量控制、排污权初始分配、排污权定价、形成完整的市场机制等等,来将排污权交易逐渐从理论层面运用到实际中。

但是,可以看出研究人员对于构建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的研究都是零散的,研究角度多重多样,集中在环境资源使用尤其排污权交易、产权的初始分配、环境产权交易市场等方面,完整构建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的研究体系却无法形成。同时,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存在差异,研究内容也就存在一定的差异。我国对于环境产权交易的研究开始较晚,大多都借鉴外国经验,研究不深入也不够全面,没有实质性。因此,以国内外现有环境产权交易的相关研究为基础,以排污权交易制度为例,结合不同理论观点,实际分析,研究构建出一套系统的全面的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2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构建的相关理论

2.1外部性理论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问题还要联系到外部性方面的研究,庇古先提出污染外部性[2])问题,其实就是其外部特性,奠定了以经济手段解决污染问题的理论基础。环境保护中的外部性是指人们某些经济活动产生污染,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但这些却没有被囊括进市场交易的成本中,简单地说外部性就是其负面影响的一面[7]。那么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就是理论上将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内部化”[3]),搞破坏的人自己承担责任,使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2科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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